Friday, February 13, 2015

就《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五節發言(管治、政制發展及地區行政)

主席,這部分我們討論的是管治、政制發展及地區行政。不過,這份四十多頁的施政報告講稿,政制發展只有一頁,地區行政只有一頁多些。當然,政制發展政府可能覺得不用講太多,8‧31,你們袋住先啦。整個施政報告講到施政,就是管治問題。所以,我想這部分的發言時間,可能成為五節之中最長的部分。

今天,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發表的民情指數在二月初大幅下跌了8.3分, 最新的指數為63.9,是過去超過20年來最差的一個百分比。民研計劃解釋,民情指數下跌,主因是反映市民對政府管治的評價,繼續下跌。換句話說,香港的管治水平,從市民的眼中看,已經跌到二十年的最低。司長、局長們,你們可以繼續學你們的大老闆梁振英一樣,拒絕承認這個情況,繼續自欺欺人,或者,你們可以承認這些嚴重的問題的存在,切實地想想可以怎做。

未講政府應該做些什麼對的事,政府做得錯的事就明顯得很,就是政府帶頭搞爭鬥,搞撕裂,過程中影響了誰,傷害了誰,唔緊要,最重要是政治鬥爭,打擊對手。施政報告幾乎一開始已經挑釁香港大學,利用一本無乜人理、無乜人睇過的《學苑》的很多期之中的一期,和他們出過一本無乜人買過、睇過的書,挑起了這個「港獨」爭議。

特首一開口,建制派各大小政黨議員,忽然發現,啊,原來香港面對的最大危機,係港獨!結果是什麼?梁振英又再一次成功地令香港社會進一步撕裂,可能他認為這樣才對建立他自己的政治資本最有利,但在這個過程中,香港受到什麼傷害,他不會理。

近日,我們在立法會入面,不斷聽到的都是這些論調,市民你們記住佢哋呀,下次不要投票給他們呀。講到尾,是否這才是一切的目的,就是要奪取對手的選票,進行政治鬥爭,還是正正經經地施政、議政,市民睇我們表現就會決定支持我們與否?

對這些爭鬥,很多市民都厭倦了,我都厭倦了,點解梁振英仲係樂此不疲?梁振英很聰明,他都是為了轉移視線,遮掩他的醜聞,遮掩他的無能之治,遮掩他的權力鬥爭。他以為我們香港的市民,看不到嗎?

主席,我講返管治這問題。在香港的政府管治停滯不前之際,世界上其他政府正在努力地改善行政程序的效率,切實處理不同行政部門各自為政這些典型問題,當我們的政府和議員還在爭論一個政府架構是否架床疊屋時,他們會指出,問題不是政府應該大,定係應該細,是政府應該聰明啲。

在這本由美國聯邦政府的第一位首席技術官(chief technology officer)Aneesh Chopra 所寫的書,叫做"Innovative State",「創新政府」,意思是給多元化的社會更多參與、構通、合作的機會,解決社會面對的問題,當中利用新的工具、新的科技,鼓勵更多公私營協作,鼓勵創新、創業,挑戰社會開放和改變遊戲規定,以突破政治爭拗的限制。

而這個創新政府中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說是open data,開放數據。其實政府開放數據供民間企業和開發者採用,用來研發更多創新技術已是國際間的大趨勢,歐美以至亞洲的例子比比皆是。2013 年麥肯錫全球研究院估算,開放數據,每年可為全球創造超過3 萬億美元的經濟效益。美國政府發布的數據應用最廣泛的五個行業分別是醫療、交通、教育、能源和金融。例如美國有個名為Great Schools 的網站,收集了全國幼稚園至高校的數據,並按照一系列指標為每間學校評分,供學生和家長參考,並按地區、學科、特殊學習需要等因素選擇最合適的學校,全美已有半數家庭選用。美國紐約時報、英國衞報、台灣民間IT組織,都會用財政預算案相關數據製作簡單易明而且互動的工具,甚至將金額以淺白的語言形象化,更可收集市民對不同部門開支的意見,提高透明度和公眾參與。

在大數據的趨勢下,政府好應該效法呢啲國家嘅做法,提供方便分析的數據格式,例如「可供電腦處理的數據」(machine readable data),降低研究的難度,為關心社會發展的人士提供有用的工具。開放數據除了蘊藏龐大商機之外,亦可以令政府運作更公開透明,推動民間監察政府。

主席,我這本書"Open Data Now",作者Joel Gurin,我早幾個月好慶幸有機會在香港與他見面,他在2011-12年擔任美國白宮一個叫Task Force on Smart Disclosure的小組,為利用開放數據改善醫療、金融、教育、能源等政策範疇的公眾參與,作出重要的規劃工作。在他與我的分享之中他指出,開放數據的成功,最重要是要有最高層次的認受和推動,令各部門都可以積極參與,配合民間參與和民間智慧,制定表現指標,評核工作達到的目標和回報,以吸引更多其他各級政府部門,甚至私人機構的參與。他對我說,做得好,有表現,其他各部門的人,會主動向他取經,話「我又想做呀」!

主席,我都知,香港政府都有一個data.one(資料一線通),當中資料可供市民免費下載,市民可以增值再用,但個別部門的參與仍然有限,我不時都收到市民的要求,我想要那個數據集(dataset),但相關部門未提供喎,我就要代為轉介,有些部門啋你都傻,有啲部門俾張form(表)你填,一方面算有反應了,另一方面根本就變成不是開放數據那回事!

除咗開放數據之外,主席,香港的《公開資料守則》,守則一直沿用至今已20年,英國於2000年已將這項不具法律效力的行政守則,制定為《資訊自由法》,以清晰的法律條文,規定了政府官員對公民提供資訊的責任。但當時香港已回歸祖國,不再緊隨英國,於是香港依然都只係得毫無約束力嘅守則,無法律保護。

梁振英在各個方面都緊貼內地發展,偏偏信息公開呢一方面就行完全相反嘅方向喎。廣州市在2003年率先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行政措施。規定政府信息都要公開,對信息公開的條件、程序、範圍、監督等作出明確的行政指令。實施後,雖然在執行上有待改善,但整體效果良好,其後多個省市亦紛紛跟從。2007年,國務院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並於2008年全國實施。點解喺呢一方面,梁振英又唔好好向內地取下經、緊隨步伐呢?

其實2012年特首選舉前梁振英簽署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已經承諾積極推動制定《資訊自由法》,但梁振英當選後就了無聲氣。直到今年,施政報告係資訊自由方面依然完全無著墨,令人大惑不解。民主制度能有效運作的首要條件,是公眾有知情權。香港在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工作,竟然落後於全球90個國家,特首參選時對公開資訊所作嘅承諾,至今全部都無兌現,試問又點叫人相信特首施政報告上面[推動民主]嘅口號呢?

主席,除咗開放數據和公開資料法之外,香港係國際社會上少數沒有《檔案法》的地區,很多先進國家或落後的小國都有《檔案法》去保護政府公文,保障民眾的知情權。梁振英參選時曾表示會積極研究訂立《檔案法》,但到今日我望住佢本施政報告,對檔案法係隻字不提,淨係話會妥善管理,方便市民查閱。但你無紀錄,甚至專登唔留紀錄,咁點查呀?

我地都知道,政府有大量文件你永遠都查唔到。唔立法,市民查起上黎,政府完全可以唔俾你,甚至市民根本都唔會知份文件存在過。社會無從得到政府文件,市民的知情權被剝奪。政府可以銷毀重要但對官方不利的檔案,而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傳媒及市民對追查政府管治以及官員問責,根本無憑無據。以雨傘運動為例,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先生曾經想委託學聯港大代表梁麗幗入禀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特首梁振英銷毀雨傘運動期間所有政府決策及執法文件,但係由於現時香港並無設立檔案法,應該就禁制唔到,所以政府隨時可以銷毀晒決策檔案,我地亦無從查證。

我最近的經驗,令我更加明白,查閱政府文件有幾困難,例如我曾經在去年10月底,去信律政司要求取得近年有關刑事條例第161條「以有犯罪意圖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案件詳情,包括案件編號。但好可惜,在立法會質詢問唔到,保安局一直話無資料,跟住問律政司,到今日都未能提供到相關資料,除了他們說自己人手不足,原來律政司說自己是沒有按個案編號記錄罪行的資料庫。不過如果統計到個別罪行的總數的數字,為何又不能回溯個案編號呢?如果律政司能建立到這個資料庫,可能就唔需要辛苦律政司的同事逐單案追返來。今時今日,律政司和法院咁落後的電子化程度,點可以接受?

主席,雨傘運動之後,政府和很多建制派團體都出來講,要點樣協助年輕人上游,講極都係話,點多啲用社交媒體同佢哋溝通,好似以為你政府用網絡、手機揾他們,他們就會聽你話,嗱,梗係錯啦,最大的問題,是你們當權者使用這些媒體和技術,是想人哋聽你的一套,而非想聽人哋個套,咁就梗係哂氣啦!網絡和科技,最終必定是empower人民,不是empower強權。

主席,態度影響一切。我聽到很多建制派議員鬧民主派搞死香港,我們何德何能,有權力在手的當權者,當問題出現的時候,賴民主派不合作,賴年青人唔聽話,我想講,聽你話不是必然的,你們不是有權就啱哂,你哋有錯㗎,唔係躲藏在黨後面就啱哂㗎,你地盲目支持嘅政府係20年來管治最差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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