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0, 2013

就何秀蘭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議案的原發言稿


就何秀蘭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議案的原發言稿

1. 主席,今日何秀蘭議員提出的動議,是我們泛民盡一切努力希望澄清梁振英先生的誠信問題,和找出他的僭建事件的真相,向市民清楚交代,這個過程的第4.0版本。我們已經無須再講三部曲、四部曲等等,因為在一個不公平的選舉制度下的議會,屢次企圖把這件事掃落地氈底,只會令我們無法不為了求真,為了求公義,在未來繼續進入5.0、6.0階段。

2. 的確,自梁振英先生因為隱瞞事實,令市民甚至選委都在不知道事實的情況下當選行政長官,他為求保留自己職權,掩飾事實,甚至大話連篇,才鬧出這麼大的風波。今日他又創下一個新的個人紀錄,也是香港特區的紀錄,因為我相信梁振英是香港開埠以來,更加肯定是特區成立後,因為個人誠信問題被立法會議員動議不信任、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甚至彈劾的次數最多的人。

3. 雖然我現在說今次何秀蘭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動議是梁先生在現屆政府任期內面對關於他的誠信問題的第四次動議辯論,所以說是4.0,但其實如果包括梁先生未上任前,立法會調查西九評審事件那次,已經是第五次,但只有當時梁先生未上任前那一次,立法會才通過調查。

4. 梁先生要創出這個香港最令人羞恥的紀錄,都要多得這件事有咁多唔見得光的材料,愈揭愈有,愈揭愈黑,我地先至有充分的理由再一次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去調查他,如果一如預料,立法會在建制派控制下,包庇貪腐,再次否決我們的動議,只會令市民更加清楚看出我們制度上的不公平。

5. 主席,之前我們泛民推動的「求真相」1.0、2.0和3.0,因為建制派護航而讓梁振英大步檻過。但到了今時今日,連昔日號稱為梁振英最忠實的支持者的劉夢熊,都被他的虛假承諾傷透了心,先至離他而去。連他的頭號支持者都受到如此對待,除了對梁振英有特殊的情意結,可以一次又一次搵各種藉口原諒他之外,我真係好難想像在座諸位支持佢的同事,係點樣克服呢個心理關口呢?唔通你們的內心今天真的沒有絲毫動搖?

6. 又或者,你們有沒有想過將來有一天,可能不久的將來的一天,你們會同劉夢熊一樣,要離棄梁振英?但與劉夢熊不一樣,是你們要等中央法落,然後才肯這樣做?

7. 相反,泛民立場一貫,只求真相,而不會接受「係呀,我係唔俾你查㗎啦」這種無賴態度。我支持今日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的動議,成立委員會調查梁振英在僭建問題上,關於獲得三位專業人士提供意見,是否涉及虛假或失實陳述,是否像劉夢熊指控,這三個人其實是不存在的呢?以及,在參選行政長官時,梁振英有否作出不當承諾,以換取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支持,這是有可能涉及不當和犯法的選舉行為,是非常嚴重,立法會不能又掃落地氈底的事!

8. 雖然,今次是蛇年的第一次立法會會議,有網民祝香港新一年可以「打倒梁振英,家和萬事興」。但係,我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並不是利用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去針對佢,實情最重要的是,我們身為立法會議員,在必要的情況下,運用既有的條例,去維護公義,尋求真相,我相信就是體現了戴耀廷教授所講「以法達義」的精神。透過立法會的力量,還市民一個知情權,揭露事情的本相。我相信市民都想知道,梁振英這個人,佢仲有幾多唔見得人的事情,用佢一環扣一環的大話,密密麻麻咁掩蓋住。而且市民都會好有興趣知道,為何梁振英發律師信的對象是練乙錚,而不是劉夢熊。梁振英是因為甚麼理由,連當面和劉夢熊對質都唔敢,究竟有何隱情,有何苦衷呢?

9. 上次在這裡,我們要求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梁振英僭建事件,很多建制派議員都說這是尚方寶劍,不可輕易動用,我當時也已經說,你尚方寶劍死都唔用,實變了鹹魚都唔知,結果當然是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議案被否決。難道我們的建制派要中央話好,中聯辦話OK,才可以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梁振英?梁振英也不是第一次面對權力及特權法下的專責委員會,他有什麼怕?上次不怕,今次有什麼他要怕?是因為今次有事實根據,他不敢面對,還是因為權力及特權法是不可以用作查特首,或者特別是這個特首的?這就是我們希望調查的理由!

10. 主席,先前幾次有關梁振英誠信問題的動議辯論入面,多位同事都引用論語入面,「民無信不立」來指責梁先生,我諗最近的民調反映呢句說話真是所言非虛。一個不得民心的政府,施政係點差法,香港點亂法,我地都有目共睹。

11. 最新對梁振英政府表現所做的民調顯示,梁振英政府的整體評分都未如理想。在發表了一份「無料到」的施政報告之後,再加上劉夢熊事件,梁振英的評分跌至46.3分,支持率僅得三成一,與五成三反對率相差兩成二,又創歷史新高。呢個分數都仲未計佢向練乙錚發律師信告誹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中心估計佢的民望仲有下調空間!因為梁振英的施政,手下的問責局長,變晒「問候局長」,唔係俾市民問責,而係俾市民日日問侯,頻頻受靶,連公務員都蒙羞,梁振英仲想創造幾多個新香港紀錄呢?

12. 反過來說,如果;梁振英是無辜的,原來是有誠信的,我們就給機會他來在專責委員會澄清,他以前都試過啦!如果梁振英想連任做足兩屆,就好應該先正面回應劉夢熊對他的指控,唔應該搵些無權無勢的文人來出氣,應該堂堂正正來立法會同劉生當面對質。支持梁振英的同事,亦請你們支持今次的動議,成其好事,俾次機會梁振英向全香港市民證明自己是否清白,好似他上次好有信心地上立法會一樣!

13. 因此,我支持何秀蘭議員今天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支持我們為市民要求「講真話」4.0的議案。今天如果這個議案再一次被否決,我相信,立法會只會繼續要面對5.0、6.0、7.0 的動議,直到真相大白為止。

14. 主席,我謹此陳詞。

1 Comments:

At 5:09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剛才本來準備了講稿,支持何秀蘭動議要求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梁振英,但因為黃碧雲發言後沒有其他泛民議員接力,我也因為在會議廳外接受訪問而趕不及回去發言,真是非常遺憾。無論如何,我原來發言稿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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