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0, 2012

是尚方寶劍還是條鹹魚?


昨天的立法會,「大話精」梁振英又再成為主角。上星期我們辯論對行政長官的不信任動議,昨天我們辯論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委員會,調查他在山頂大宅的僭建問題和相關的誠信。

其實,每次有議員提出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追究涉及公眾利益的事件,而證人不肯或者不肯講出事實時,建制派都會說這條例是「尚方寶劍」,不可輕易出鞘。

實情是,他們早已經未審先判,連審都未審,連證據都未看就已經拒絕搜證,已經放人。如此不合情理、不公義、不可接受,卻三番四次地發生,早前關於數碼廣播電台就是一例。

再說,這不是一個「點解」(why)的問題,而是個「點解唔得」(why not)的問題。我們不能逃避真相,把垃圾掃落地氈底。梁先生把公務員拉落水、在轉移視綫,混淆不清!要梁先生對公眾講真說話,還市民一個交代,還公務員一個公道,就只能用「尚方寶劍」。

我們要好好地記住:尚方寶劍,一次又一次地在該使用的時候不用,只會好似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裏面的劇情一樣,變成一條鹹魚。

2012.12.20 刊於《晴報》《IT天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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