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2, 2012

科技和民生


在數碼世代,科技和民生基本是分不開的。本星期初,立法會的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我們討論兩項看似技術但又與民生息息相關的議題。

第一,是關於調低各類電訊服務牌照的牌照費。通訊局作為規管者,向電訊商收取牌照費和按電話號碼收取的號碼費,是它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隨着電訊及數據服務用量大增,通訊局營運基金水浸,我認為通訊局除了調低牌照費外,也應該研究如何在新環境下,善用電話號碼資源和平衡消費者利益,令業界和公眾一同得益。

第二,就是關於《電子交易條例》。這條例是十多年前的產物,隨着科技、數碼經濟和電子商貿的發展,條例已經變得過時,甚至落後於台灣、澳門等地的相關條例。我要求當局全面檢討和做公眾諮詢,在條例中加入時間認證和機構證書等元素,配合日益頻繁的跨境網上交易。我樂見當局表示會考慮我的建議,我會繼續與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郵政局等跟進。

2012.12.12 刊於《晴報》《IT天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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