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6, 2010

Flash江湖追殺令

在商業上的合作關係,合之則來,不合則去,很少會出現趕盡殺絕的情景。但不知道從何開始,AppleAdobe 之間埋下了血海深仇,Apple 的幫主喬布斯更發出了江湖追殺令,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早在 Apple 推出 iPad 時,喬布斯已表明不會支援 Adobe 的 Flash 技術系統,至月初蘋果正式發表 iPhone OS 4.0 的內容時,更修改了 iPhone OS 平台開發者合約內容,明文規定將不允許開發者,透過第三方編譯轉碼程式製作 iPhone OS 平台應用程式,全面取締 Flash 在 Apple 平台上的生存空間!以後,開發者要在 iPhone OS 平台上開發應用程式,必須要以 C、C++ 或是 Objective-C 三種程式語言撰寫,不許透過其他第三方轉碼程式編譯為程式,把先前 Adobe 表示可提供這些程式編碼轉方案的招數拆掉了。

喬布斯更罕有地親自在 Apple 網站發表一篇長文,不留情面地批評 Adobe 的 Flash 是「個人電腦」年代的過氣技術,是造成電腦當機、安全問題的最大原因,不合流動通訊世代的觸控介面、開放網絡標準等所需,Flash 軟件的缺陷,令智能手機消費者的享受倒退。Adobe 首席執行長 Shantanu Narayen 回應則指,Apple 實際上是想獨霸軟件開發市場,與技術「毫無關係」。用戶、網民和評論者的反應則可謂一半一半,有人認為 Apple 是強行限制創意空間,但同意 Flash 技術耗費過多資源也大有人在。

Apple 將在未來大力推廣自己的開發平台,所以像 Flash 這樣的「跨平台」的私有技術平台,當然成為喬布斯的眼中釘!也正因 Flash 過往以此跨平台優勢,得以成為網上視頻、遊戲等的主要開發平台之一,Apple 就正是窺覬這個市場,要打破 Adobe 於網上視頻的 75% 佔有率的獨霸地位。Apple 可以說是支持使用新的 HTML 5 標準,而這標準是得到多家公司包括 Google 支持開發的;不過,HTML 5 至今仍在開發階段,未有真正應用。

顯然 Apple 和喬布斯是要把 iPhone 在重要而發展迅速的流動平台的優勢「用到最盡」,及強化往後與 Google 的 Android 和 Microsoft 等平台的競爭優勢。喬布斯在其給 Adobe 的分手公開信中,感性地說當年 Apple 是 Adobe 的第一個大客戶,更曾經是 Adobe 的股東,可謂「一起經過了很多」,但隨即力陳 Adobe 技術上的六宗罪,劃清界線。

不過,Adobe 也非省油的燈,相信把必會向 Apple 發動反擊。 Apple 今天所為,令人回想當年 Microsoft 對付 Netscape 瀏覽器,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筆者早已有感今天的 Apple 與當年的 Microsoft 不惶多讓。當年故事的令一主角 Netscape 結果今天已經不再,這又會否同是 Adobe 的下場?

刊載於《Hitech》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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