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09

沒有Facebook的日子 (Hitech版)

「…針不刺到肉不知道痛,筆者因此次經歷才感受到 Facebook 為了面對少數用戶的不當行為,其封殺戶口政策當真『有殺錯冇放過』。- 」

沒有 Facebook 的日子,怎樣過?筆者試過了。上周筆者利用 Facebook 為一個活動作最後衝刺宣傳,一口氣在十多個 Facebook 的 Groups 寫了 Wall post,結果在完全沒有警告下,戶口即時被 Disabled 了。老實說,真的有點失禮,但也必需要面對。

戶口被 Disabled 了即自己不能登入,人家也再見不到我了,完全在 Facebook 消失了。筆者根據 Facebook 資料,向其發電郵要求把戶口重開,但作為用戶,啞子吃黃蓮,只可以等,感覺原來是很無助而且難受的。朋友告訴筆者,最好多找一些 Facebook 朋友發電郵給 disabled@Facebook.com 和 appeals@Facebook.com 支持,證明筆者不是 Spammer,請求他們重開戶口,但「要客氣些,不要自招麻煩」。

幸好在很多朋友支持下,筆者被封戶口在約 20 小時後得以重開。Facebook 發給筆者電郵說:「Facebook 為防止令其他用戶不安的行為,在某些功能設置了使用量的限制,不過,我們不能就什麼用量或使用頻率才構成不當行為提供具體數據。」講明對不當使用某些功能有限制是很公道,但卻說不能告訴你限量是甚麼,這算什麼道理,極權之至!

電郵更指:「雖然 Facebook 多番警告,你仍多次超越設定限制。」但筆者肯定這是第一次這樣做,這次也沒有收過任何警告,戶口就被封了。「但經過審核後,我們決定重開你的戶口。」雖令人鬆一口氣,但這是「已被定罪,並留案底」,完全無申訴渠道,連相關案情也從不討論,總之皇恩浩蕩,下不為例,每日不知多少用戶給 Facebook 如此對待?

有朋友其實第一時間在 Facebook 開了群組,抗議筆者被無故查禁。筆者感激之餘,但也強調不相信 Facebook 有意對筆者查禁,問題屬於用戶權益和公平使用原則。針不刺到肉不知道痛,筆者因此次經歷才感受到 Facebook 為了面對少數用戶的不當行為,其封殺戶口政策當真「有殺錯冇放過」。筆者個案證明有些情形是沒有警告就「即殺」的,代表 Facebook 的系統也並未完善和有出錯,這樣就用「極刑」對用戶極不公平,制度規範完全不透明,申訴渠道不清楚,也沒有履約承諾。

難道服務免費用戶就完全沒有保障?俄羅斯網絡公司 DST 剛提出再收購 1 億美元的 Facebook 股份,令其估值達到 65 億美元天文數字。這難道不是建基於用戶的支持?我很「幸運」,但從與我分享的朋友聽來,很多人都曾被禁了多天、數星期,甚至過月,才得到解決。除了再次感謝所有曾經發電郵協助爭取的朋友,再說聲多謝,筆者也會繼續跟進 Facebook 用戶權益的問題,很希望各位如果有收到不合理待遇的個案資料,歡迎提供給筆者。(Facebook 戶口是 charlesmok

相關 Facebook 群組: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32318815041&ref=mf

刊載於《Hitech》 2009年7月30日

人形綠壩襲港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然而,在市民不知不覺中,香港的資訊、言論和新聞自由,都在飽受威脅下萎縮。於早前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委員會上兩項主要議程,即「就公共廣播服務包括有關香港電台前景的事宜進行的公眾諮詢和開放電台/電視頻道供公眾使用」「檢討《淫褻及 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都對香港未來資訊、言論和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而政府的態度,卻實在令人擔心。

三無式交代 永恒的研究

香港電台及香港公共廣播服務的未來,是曾蔭權連任特首時承諾任內解決的問題,實情卻一再拖延。要不是這次會議已是這年度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最後一次會 議,政府似乎也不願意前來交代。即使來了,提交的文件只有兩頁而且內容空洞,結論就是沒有結論,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路線圖,早在二○○七年完成了的檢討委員 會報告結果,當局說仍在「研究」中,而且「研究過程中亦出現很多檢討委員會當時未有涵蓋的課題,因此有關工作比原先估計更為複雜。」

什麼 「當時未有涵蓋的課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栢志高在委員會上提出社區廣播、公眾頻道服務、頻譜編配和分發、互聯網廣播等課題,研究需時,甚至由 民間電台引起的官司,都延誤了諮詢。這些藉口令人費解,任何政策也面對技術發展和應用變更,但政策研究和諮詢也不會停下來,同一個政策局負責的版權法例便 是例子,為何有些政策處理方法卻截然不同?

所以,就算政府怎樣否認,「陰乾港台」已經是客觀事實:凍結了港台的公務員編制,不讓合約員工轉 為公務員;拆件式添置器材設備;港台無法進行任何長遠規劃,令其於數碼和高清廣播的挑戰前,卻以落後基建和陳舊設備應戰。有港台員工曾對筆者說,大家已沒 有期望了,這豈非「陰乾工程」已大功告成?就算政府能盡快進行諮詢,還怎能有信心新港台可成為獨立的廣播機構,而非只當「官方喉舌」?香港公共廣播前景暗 淡,加上其他商業傳媒自我審查日趨嚴重,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前景並不樂觀。

同樣令人關注的,是政府對淫管條例的檢討。政府在第一階段公眾諮詢中,委託了顧問籌辦公眾諮詢活動及分析意見;意見皆以「質化」而非「量化」方法進行分析,這是正確的處理方法。但在傳達諮詢的「主要結果」時,政府卻首先搬出港大民研計劃於今年一月進行民意調查的「量化」結果,指四分三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更嚴厲規管互聯網,和要求法庭加強違反條例的判罰等,雖淡然提及 「受訪者對條例的認識一般」,卻沒有「質化」地指出大部分受訪者被訪時根本誤解了條例的事實。

淫管條例諮詢 將錯就錯

筆者今年五月十八日在本報《淫管條例民調反映討論未能聚焦》文中指出,受訪者根本分不清現行法例下「淫褻」和「不雅」物品的最基本定義,只有約一成人知道, 「淫褻」物品是不准發布而「不雅」物品限於十八歲以上人士;知道淫管條例不管制電影、電視和電台廣播的,更只佔百分之八。連定義和範圍全都搞錯,難怪受訪 者認為條例要更嚴厲規管,故此筆者當時說這是「問道於盲,將錯就錯」,如今當局把這民調結果當為可參考意見,目的何在?

規管是假 扼殺自由是真

政府指至今市民就「淫褻」及「不雅」定義、審裁制度和新媒體規管三課題意見分岐,希望在第二階段公眾諮詢,集中討論以達致共識,這當然是沒可能的。在第一階段公眾諮詢中,政府不預設立場,但聽了這麼多意見,例如業界一致指出在互聯網供應商層面作過濾不可行,政府有責任就這些技術上的客觀事實作取態,不能再不 着邊際地「討論」。

很明顯,建制派已立場鮮明地要求加強監管互聯網,即使他們不懂技術。在委員會會議上,民建聯陳鑑林說他看不出加強監管怎會影響資訊及言論自由,反而擔心「網上援交」;同屬民建聯的黃定光說,父母認為不想子女看見的就應被評為淫褻;梁美芬更危言聳聽地提到在外國「上網過量」 而結果「在校園殺人」的「案例」。

對不起,這些「問題」與在淫管條例下的規管有何關係?

這些嚇人言論,令筆者想起那自稱過濾軟件而實際規管和秘密監察個人行為的「綠壩」。大陸的「綠壩」暫不推行,但香港卻飽受「人形綠壩」恐怖手段襲擊,令人深深憂慮香港言論及資訊自由的未來。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7月30日

Thursday, July 23, 2009

全面開放gTLD系統

「…企業和團體即將可向 ICANN 申辦幾乎任何三個字母或以上的 gTLD,很可能會出現的,就像 .music、.news 等,企業或機構甚至可把自己名稱或品牌申請為 gTLD 像 .apple、.visa 等。」

7 月 24 日,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將首次在香港舉行活動,目的是為新通用頂級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s, gTLD)計劃進行推廣及諮詢。ICANN 在這階段只在全球 5 個城市進行這活動,而香港就被選為東亞的唯一地點,而香港互聯網協會是這活動的本地主辦機構。

所謂 gTLD,即除了國家代碼頂級域名(ccTLD,如.cn、.hk、.jp等)以外的頂級域名,例如「原有」的 .com、.net、.org 等,和在過去十年于 ICANN 成立後相繼獲准成立的頂級域名,如 .info、.biz、.asia、.tel 等。至今互聯網擁有總共 21 個 gTLD,以往 ICANN 曾兩次邀請業界申辦新的頂級域名,每次只批准有限數目的申請,但現時計劃卻將全面開放 gTLD 系統,原則上容許無限數目的新 gTLD 出現。

ICANN 作為一個全球性的非政府、多持份者參與的組織,這計劃決定過程已經過長時間而詳細的研究和討論,參與者來自公民社會、政府、商界、科技、學術、知識產權等界別,甚至代表用戶團體以至個人用戶。程序上由 ICANN 組織內的通用名稱支援組織(GNSO)在 07 年通過,2008 年由 ICANN 董事局同意,期望能在 2010 年正式推行。

簡單來說,企業和團體即將可向 ICANN 申辦幾乎任何三個字母或以上的 gTLD,很可能會出現的,就像 .music、.news 等,企業或機構甚至可把自己名稱或品牌申請為 gTLD 像 .apple、.visa 等。除此之外,ICANN 也同時討論部署國際化域名(IDN),如果實施可配合的話,gTLD 也可以採用 IDN,即遲些可能甚至出現像「.音樂」、「.新聞」的中文和其他語言的 gTLD!推行新 gTLD 計劃的理念,是基於互聯網現今 16 億用戶數目不斷爭加,可持續的增長必須建基於多元化、選擇和競爭。

然而新 gTLD 計劃會引致混亂幾乎是必然的事,而公眾對其疑慮是完全可理解的。用戶可能擔心域名變化太多令人眼花撩亂,商界最關心的是在保障註冊商標的問題,多的新 gTLD 的確可能引致很多搶注商標的情況,「浪費」他們不少資源來去應付。另一個關注重點是突然增加很多域名,會出現很多不良或釣魚網站,和用作發出垃圾電郵的域名,還有現行域名根層伺服器的技術架構能否應乎眾多新 gTLD 的流量,都令人關注。

各界別的不同意見,ICANN 能否完全採納或找到共識,只可拭目以待,但若從商業角度看,香港極有條件和機會成為新 gTLD 的中心之一。因香港擁有優質互聯網基建和技術支援能力、良好知識產權法律保障、成熟金融制度和容許資金自由流動、國際化交易平台運作經驗,方便國際化的域名買賣和金錢交收。

加上背靠中國這擁有全球最多互聯網用戶的國家,而且更是現時唯一亞洲 gTLD 註冊機構(Registry)所處之地(即 .asia)。因此,ICANN 選擇在香港,而非任何其他東亞城市像東京、上海、新加坡來舉辦諮詢會,是大有理由的。但我們的業界和政府,明白和支持這行業和機會嗎?

刊載於《Hitech》 2009年7月23日

Wednesday, July 22, 2009

沒有facebook的日子 (二)

今早香港時間五時許收到facebook電郵如下,戶口得以重開:

"Facebook has limits in place to prevent behavior that other users may find annoying or abusive. These limits restrict the rate at which you can use certain features on the site. Unfortunately, we cannot provide you with the specific rates that have been deemed abusive.

Your account was disabled because you exceeded Facebook's limits on multiple occasions when writing on Walls, despite having been warned to slow down.

However, after reviewing your situation, we have reactivated your account, and you should now be able to log in. Please be aware that if your account is disabled again, we will not be able to reactivate it. Once logged in, please slow down the rate at which you write on Walls. We appreciate your cooperation going forward."

戶口重開,鬆一口氣,但facebook的形容,我有幾點不同意的地方:

1. 我從未由在wall寫東西收到警告,包括這次(第一次在十多個groups的wall上post)也未見過任何警告。

2. facebook講明對大量使用某些功能有限制,公道,但卻說對唔住,不能告訴你限量是什麼,這算什麼道理,極不公道!非常大陸feel!

這個電郵是presumed guilty,完全無申訴渠道,連相關案情也不同你再講,就皇恩浩蕩放你一次,下不為例,每日不知多少用戶給他們如此對待。我知道與facebook員工在電郵上爭辯也無用,他們也是打工而已。我也要講明至今我仍不相信facebook是有意對我登的內容查禁,問題屬於用戶權利(users rights)和公平使用(fair use),難道免費服務用戶完沒有保障?我打算繼續跟進。

我沒有facebook的日子很短,只有不足一天,但從昨天與我分享的朋友聽來,很多人都被禁了多天、數星期,甚至過月,才得到解決,所以我真的非常幸運,要感謝所有曾經幫忙的朋友,我知道你們發了大量的電郵爭取,也給了我很多意見,真不能一一道謝,肯定不能在你們的wall一一作post,在此說聲多謝,請見諒!

Tuesday, July 21, 2009

[CWHK] Green Dam: bad idea

Green Dam: bad idea 

On the eve of July 1, China’s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zation (MIIT) announced an indefinite delay of the Green Dam initiative, which would have required all PCs sold in China to be pre-installed with Internet filtering software. While it may be premature for information freedom advocates to declare victory, it’s likely that the authorities averted an embarrassing situation had it decided to press ahead with the order. 

The Green Dam software is not typical Internet content-filtering software—it’s a piece of personal behavior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software. Even when a user isn’t connected to the Internet, if banned Chinese keywords like “Falungong” or “June 4th Massacre” are typed into a Green Dam-active PC, the applications Word and Notepad will automatically shut down. As log of these activities—as well as periodic screenshots—will be uploaded to certain servers in China without notifying users, Green Dam also qualifies as spyware. 

In English, at least at the early versions of the software, words such as sex or the “f-word” are exempt from the blacklist. That’s why some are calling Green Dam “English educational software,” giving Chinese Internet users an extra reason to learn a foreign language. Even as filtering software, Green Dam fails. 

Shoddy construction 

Green Dam was poorly thought-out and shoddily constructed. US-based software company Solid Oak Software has claimed that Green Dam copied code from its CYBERsitter product. MIIT—in its statement issued just before the delay order—said if there were any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s, they would be dealt with according to law against the Chinese software companies involved, apparently trying to wash its own hands clean. 

Most western PC-makers have stayed silent, leaving the talking to government bodies like the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trade associations—22 of which issued a statement before July 1. Knowing that if they went along with the MIIT order they would be under political pressure at home and possible legal liabilities, this was likely their best move. 

However, a number of Asian PC-manufacturers chose to go along with the MIIT order. Companies such as China’s Lenovo and Haier, Taiwan’s Acer and Asus, and Japan’s Sony had reportedly installed Green Dam on their systems before July 1, and some have been continuing to ship PCs with Green Dam installed after the government’s policy reversal. As a result, Solid Oak has recently sent cease-and-desist orders to PC-makers including Lenovo, Acer, Sony, and Toshiba

Culture clash 

Why did Western and Asian computer companies behave so differently when faced with Chinese government orders? Western companies would face more legal and political liabilities at home than their Asian counterparts, and there is also a stronger civil society and voice of advocacy in the West. 

That was the lesson Yahoo learned the hard way, when Chinese journalist Shi Tao was jailed in 2005 by a Chinese court. Evidence from Yahoo’s China-based email service was turned over to the authorities “without asking what it was for.” Company chairman Jerry Yang had to face US congressional hearings on the matter, and publicly apologized to Shi Tao’s family on Capitol Hill. 

As a result, a number of global IT companies established the 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 (GNI) in late 2008, as a multi-stakeholder organization of companies, human rights groups, academics and investors, launching a set of principles,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and a governance framework to help the ICT sector promote and protect the right to privacy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addressing situations where companies may be pressured by governments to give away users’ personal information, censor content, or monitor communications via surveillance systems. 

The way forward 

The Green Dam fiasco has shown that Asian IT companies could benefit from upholding users’ rights in today’s globalized and Net-connected business world. Just as Western companies are learning to be more mature in dealing with government demands to strengthen control—which inevitably will become more frequent, especially in a country like China—Asian companies must adopt a more progressive attitude on this aspect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an interview by “Caijing” magazine in China, Jorg Wuttke, chairman of the 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 said that it was the Internet itself which finally altered the decision of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on Green Dam: “The dynamic and open discussion on the Internet was probably the real push that caused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its stance.” Asian IT companies should begin to understand that blindly following anything government directives is perhaps not best practice. Listening to the users—who happen to be their paying customers—is just plain old good business sense. And sometimes, common sense, rather than hastily planned and fundamentally flawed mandates like Green Dam, pays off. 

Charles Mok is chairman of the Internet Society of Hong Kong 

Published on Computerworld Hong Kong, Jul/Aug 2009 issue

沒有facebook的日子

沒有facebook的日子,怎過?

今早做了一件很儍的事,雖然從未當自己facebook專家,但出了事也真幾失禮,好無面 :-(

星期五我們ISOC-HK主辦大型活動,為了最後衝刺宣傳,在十多個facebook的groups寫了wall post,在沒有警告下,戶口即時被disabled了!唉,沒有facebook的日子,原來很難過,無助感更難受,像日子少了什麼似的。戶口disabled了即自己不能登入,人家也再見不到我了,所以這也是Facebook沒有我的日子。

朋友告訴我,最好多找一些人發電郵給disabled@facebook.com和appeals@facebook.com幫吓口,說我是「無心之失」啩,現在只可低低哋求情,請求他們重開我的戶口,希望各位幫忙:我的戶口是"charlesmok",登記用的電郵是 mok@hknet.com,可以的話也請提及你自己的facebook戶口身分。

話說回頭,facebook的殺戶口政策,也真是「未錯過不會知」的,像我這次的例子也是沒有警告就「即殺」的,其實對用戶並不公平,由殺至放的規範完全不透明,申訴渠道不清楚,也沒有履約承諾(performance guarantee),至少說也是「很有問題」的。你我作為facebook用戶,怎辦?

沒有facebook的日子,還有Twitter。暫時,也是同時,Twitter見:@charlesmok

後記:謝謝各位幫忙,但似乎facebook只會向你覆電郵說:「The email address from which you are writing is not associated with a Facebook account.」可能根本無人用腦看內容。沒有用戶,哪有facebook今日咁發?如此「服務」怎可接受?

Sunday, July 19, 2009

3C數碼創作對話系列 之 Digital Content Jam 1.0 (Jul 31 2009)


註冊 | Online Registration

Thursday, July 16, 2009

科技與冒險精神

「…阿波羅計劃的太空人是真正的英雄。40 年前登月計劃時採用的電腦,功能還不及今天的遊戲機。 」

「1969年7月20日,人類達成了有史以來最重大的技術創舉,首次有一個人踏足另一個星體。」這是美國國家太空總署(NASA) 的阿波羅 11 號四十周年紀念網頁的第一句話,也簡單但準確地把阿波羅 11 號的成就總結。原來轉眼間,岩士唐(Neil Armstrong)在月球表面留下第一個足印,已經 40 年了。

岩士唐乘坐登月艙「鷹號」,在降落月球表面後的 6 小時,當日美國東岸時間 4 時 17 分,踏足月球表面,讓人類首次由月球回望藍色的星球「地球」。然後,同行的太空人奧爾德林(Buzz Aldrin)也步出登月艙,成為人類史上踏月的第二人,兩人在月球表面花了 21 小時,搜集了 46 磅的月球岩石。

阿波羅計劃的太空人是真正的英雄。40 年前登月計劃時採用的電腦,功能還不及今天的遊戲機。岩士唐和奧爾德林乘坐的登月艙,降落前只剩下半分鐘的燃料。在阿波羅 11 號成功登月前,在 1967 年也發生過阿波羅 1 號測試發射時意外爆炸,活活在發射台燒死 3 名太空人格里森(Gus Grissom)、查菲(Roger Chaffee)和懷特(Edward White)的慘劇。所以,這一代太空人的勇氣和捨己精神是難以筆墨形容的,加上岩士唐、格里森和查菲都是筆者就讀大學的工程學院校友,更增一分親切感。

美國太空計劃始於甘迺迪總統在 1962 年的講話:「我們選擇在這十年內登月,不是因為容易做到,卻正因困難,而這目的可讓我們規劃和計算我們的精力和技能,因為這挑戰是我們願意接受,不肯拖延,而我們決心要戰勝的。」這才是真領袖。然後,再加上千百幕後英雄,尤其是所有的科技人員,以當時有限的知識和資源,解決所有的工程和科學難題,成功在甘迺迪總統作決定後七年就達標了。

隨之引進的科學時代,利用各種由航天科技引而發展的各種工程學術研究,以至被開發的應用和產業,包括航空、電訊、電腦,甚至互聯網,把美國經濟推至高峰,也令人類生活實在地得到改善。有點諷刺的,是現在把美國經濟拉倒下來的,竟然是金融產業和過度的貪婪。就此我們豈非更要好好反省,尤其對科技的重視?

近年,中國航天事業有所發展,但不要忘記,在民族情感以外,神舟計劃發射有人乘坐衛星登空這事兒,1961 年蘇聯早己做到。我們若要從美國阿波羅計劃學習,應從其精神而非單比較技術成就,由其領袖的遠見、決心和能力,至上下一心、勇敢無懼而且無我的團隊精神。就是今天美國人形容阿波羅計劃的成就,也是當為全人類的創舉,沒一句話吹捧美國自己民族成就,這更是筆者最敬佩的。

NASA阿波羅11號四十周年網頁:http://history.nasa.gov/ap11ann/introduction.htm

刊載於《Hitech》 2009年7月16日

We Choose The Moon:http://wechoosethemoon.org

Wednesday, July 15, 2009

「綠壩」—中國監控互聯網使用的「失敗」試驗

「綠壩」—中國監控互聯網使用的「失敗」試驗

  「七一」前夕,消息傳來,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宣佈暫緩由七月一日起,強制所有出售電腦強制安裝「綠壩 ─ 花季護航」軟件的規定。事件暫告一段落,但中國政府暫緩「綠壩」措施,明顯說明不是撤銷,究竟未來此事會不了了之,還是捲土重來時只會不再犯上今次的「錯 誤」,現仍言之尚早。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即使官方堅持「綠壩」目的是保護兒童,但這軟件並非一般互聯網內容過濾軟件,至少附加了多項秘而不宣、但任何人也無法否 認的功能,就是對政治內容的監察,甚至延申至用戶不上網時進行文書等工作時,若輸入如「法輪功」或「六四屠城」等字眼,應用竟然會即時關閉;另外,「綠壩」用戶上網被阻截記錄,甚至每數分鐘把螢幕擷取記錄,在用戶不知情下上載至不知名伺服器,這是典型間碟軟件所為。這些是全球各地專家、學者、網民反覆驗 證,清楚地、嚴謹地的記錄下來的事實,中國當局也未敢正面否認過。

如何面對 Web 2.0


  回顧「綠壩」事件帶來的第一個問題,始終是為什麼?當中國政府多年來已建立「金盾工程」,擁有強而有力的「防火長城」,是什麼令決策者覺得有 必要把監控加至個人電腦層面?現有的阻截,已成功令可能絕大多數普通網民不能登入「不良」(包括政治敏感)網站,何必多此一舉?答案應該是Web 2.0。

  今時今日,傳統以網站地址作過濾已不足夠,因為Web 2.0下最活躍的網絡服務,用戶獲取資訊的首選來源,已由傳統網站變為用戶創造內容主導的網誌、FacebookYouTubeTwitter飯否 (Fanfou,國產Twitter)等,近期在鄧玉嬌、石首市搶屍事件已發揮被官方媒體報導的重大作用。然而,當局總不成把這些網站完全關閉或長期不許 登入(像「六四」期間短時間封殺),所以,「綠壩」是中國監控互聯網使用的「失敗」試驗,但沒有理由當局不會再試。

  但無論如何,中國當局這次總算是「從善如流」,一向以來,對這些敏感政策,尤其是在「外國勢力」反對之下收回成命,是非常少有的,這又有何原因?首先,「綠壩」計劃本身不可行,軟件製作差,連基本過濾也未做好,卻「加料」令人非議,加上被證實有盜用美國Cybersitter軟件的明顯證據, 連工信部官員也以「如有此事,依法處理」默認回應,加上要求倉卒,根本無法執行。

  第二,「綠壩」看來真的並非最高層决定,很可能真有貪腐成份,連中央其他部門也有反對聲言。四千多萬元若能購入預裝全國每台出售電腦的軟件, 可謂超值,但結果這軟件以抄襲和堆砌而成,被網民嘲笑為普通程式員幾日可完成的三流功夫,卻反而太貴了。網民在「綠壩」消息曝光後很快就把相關公司和政府 部門關係「起底」,貪腐之嫌,呼之欲出。此外,財政部也公開否認有份作「綠壩」決定,也是中國官場少見。而且,「綠壩」的過濾黑名單比較「防火長城」明顯 「不足」,即工信部與國安部沒有溝通,加上「綠壩」安排也令中國互聯網更易被國內外黑客作攻擊,根本有害國家安全,必定令國安部頭痛不已。

  第三,工信部低估了國內外網民和媒體的回應,慘痛地上了一課「如何面對Web 2.0」。國內網民的反對,在網誌和Twitter等媒體的不滿聲音,至今暫緩了仍未停止過,任何網站辦的民意調查,都有八成以上網民反對或表明絕不會安 裝。就連官方的「人民網」在宣傳部門嚴厲要求各媒體不許負面報導「綠壩」後,仍然開了名為「今天,你被「花季護航」了嗎?」的專題,竟然以 「一年四千萬租來一頂『綠帽子』,誰笑了?」、「管理錯位!一款軟件何以管理一個社會?」、「如果軟件有用的話,請先給官員的腦子裝吧!」等副題大力批評 政策,結果專頁在不足一周後被刪除,但當時已有多達一百七十多萬名用戶(84.5%)在網上投票表示「反對!侵犯了網民隱私,是一種挾持。」

敢言的網民

  中國網民對「綠壩」的反對是異常公開的,中國著名藝術家、鳥巢的設計人士之一艾未未是當中表表者,除發起「7.1罷網」行動,抗議政府干涉限 制公民基本權利,早前更在網誌發表了「不『反華』那還是人嗎」短文,近期又發起「10.1豎起中指」之影像文化競賽,是典型的敢言網民。官方看在眼裡,與 其說容許,不如說不敢阻止,網民的力量已發展至當權者「不敢亂來」。

  六月廿六日,中國網民開始流傳《2009匿名網民宣言》:「你好,中國政府網絡審查部門。我們是匿名網民。長久以來,我們目視了你對互聯網的 所作所為。你對互聯網言論自由的無端封鎖,你對互聯網先進技術的敵視,你勾結宣傳喉舌對事實真相的扭曲,你運用網絡評論員對網絡輿論的的毒化,這些都深深地刻印在我們的記憶中…沒有人想要更迭你的政權,我們對你陳舊的政權概念和意識形態爛腌菜毫不感興趣。你無法理解在人類網絡化的歷史潮流之前宏大敘事為何 而消解,你也無法理解國家和民族概念為何將分崩離析,你無法改變你對互聯網的無知。」

  「……我們是匿名網民。我們是全球網民的總和。我們行為一體。我們是主宰網絡。我們不可計數。我們每個成員的倒下都意味著十名新成員的加入。 我們無處不在。我們 無所不能。我們不可阻擋。我們沒有弱點。我們利用一切弱點。我們是隱藏在每一張面具之下的人性。我們是人性的鏡子。我們生而平等。我們天然自由。我們是軍 團。我們不饒恕。我們不忘記。」匿名網民宣言宣戰味濃,令人感覺到中國網民的勇敢之餘,也令人擔心政府會怎樣看待這樣的挑戰,幸而至今最壞的沒有發生,大 概政府也恐怕會完全失控,真的亂起來。

互聯網是管不到的

  無論如何,「綠壩」真的沒有消失,工信部公開說「肯定落實,遲早問題」。而且,在當局暫緩措施前,各國電腦生產商態度迴異,歐美廠商不公開表 態,留待政府、商會出面反對,但亞洲廠商很多卻早已表示依從,例如台灣、日本生產商,中國公司有些更快人一步年已安裝「綠壩」。這亦反映了這些企業在本土 的政治和公民社會所承受壓力之不同,換句話說,爭取國際資訊自由也要加强有亞洲各國、地區公民社會對其他地區的守望相助。另外,有個別中國企業在這方面顯然表現出「有奶便是娘」的「競爭本能」,漠視社會責任或企業形象,竟然跳出來說正在研發「藍壩」,比「綠壩」功能強廿倍云云,令人啼笑皆非。

  要用各種技術、操作、法律手段控制互聯網的應用和資訊的流通可行嗎?從理解互聯網運作角度考慮,筆者仍然相信互聯網不像傳統媒體,是管不到 的。在中國這種極權國家,管治者與人民兩者之間就互聯網的對立,恐怕無可避免,未來難免走上衝突之路。今天的中國網民,已非二、三十年前的中國人民可比, 現代中國社會很多人公民意識越來越強,他們對生活、自由的追求,不容輕視。在香港經常有人說我們是經濟城市,不是政治城市,這些為當權者講的愚民思想,前進中國網民正在推翻中,要證明中國人要的不只是錢,中國會變。香港人包括我們的媒體和網民,值得好好想想,在中國網民的爭取中,如何負起我們的責任。

■莫乃光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刊載於《傳媒透視》 2009年7月15日

ICANN New gTLD Program Outreach in Hong Kong (Jul 24 2009)


Event Details: http://www.isoc-hk.org/icann-newtld/
Registration: http://www.registration123.com/ICANN/GTLD/

Thursday, July 09, 2009

如果軟件公司是足球隊

「…香港的軟件業『不幸』地也與香港的足球業有點似:以前曾經在亞洲球壇有過光輝歲月,但現在雖然仍然有不少有潛質的年青球員,卻得不到官、民重視。」

最近上網找資料,看到英國《CIO》雜誌的專欄作家 Martin Veitch,在其網誌上一篇題為「如果軟件公司是足球隊」的文章,借花敬佛看能否博得各位讀者一哂。

Microsoft = 車路士 – 富甲一方但總有暴發戶新貴的感覺,打法機械。

Google = 阿仙奴 – 腳法美妙,地點正中,球員年青天份高。但又打不出好結果,最好的球員都想轉會。

IBM = 曼聯 – 老牌銀主,優良傳統,你就是不喜歡它,最後也會是贏家。

施樂 (Xerox) = 紐卡素 –很多好人,花了很多錢研究,拿了很多獎,但只剩下可作美好回憶的名字。

甲骨文 = 皇家馬德里 – 有錢、美酒、雪茄的領袖,什麼都買,最後一般也能達其所願。

Red Hat = 曼城 – 開始時拉雜成軍,但結果卻總生財有道。

SAP = 拜仁慕尼黑 – 德式勤奮,自成一格,但美國佬始終不理他們。

雅虎 = 巴塞羅拿 – 寧願放棄千金,不肯失去獨立,外人當他們是瘋或笨,但卻總爭到一時光輝。

Salesforce.com = 國際米蘭 – 領導人是懂得權術運用策略師,可能成為下一隊世界冠軍。

Symantec = 熱刺 – 發明用錢買球隊,至今仍靠此道。

Sun = 米爾頓凱恩斯(MK Dons)為了錢出賣了靈魂,失去了舊球隊的勇敢精神,球迷還會支持它嗎?( 由溫布頓重組而成,但拒絕球迷保留會名的願望,徘徊英甲乙組之間。)

Apple = 利密浦 – 由七十年代光輝經典起,已成為了現代足球的代表象徵,但沒有了Steve怎辦?(Steve GerrardSteve Jobs也好。)

Adobe = 愛華頓 – 鬥志過人,成績總超越期望,但亦只有一本通書,永遠活在更强的鄰居影子下。

Satyam (印度軟件外包公司) = 祖雲達斯 – 受近期球場外問題所慮,但不容輕視。

CA = AC米蘭 – 有歷史的巨型班,永遠不會消失或停止收購。

Bull = 巴黎聖日耳門 – 在法國好勁,出面無人理。

Novell = 列斯聯 – 我們小時候很叻的。


好了,總不成抄了就算,小弟也嘗試增值一下。香港的軟件業「不幸」地也與香港的足球業有點似:以前曾經在亞洲球壇有過光輝歲月,但現在雖然仍然有不少有潛質的年青球員,卻得不到官、民重視,雖不至自暴自棄,但也不夠團結,班主缺乏遠見和承擔,乏力衝出海外。你說我們應怎辦好?

刊載於《Hitech》 2009年7月9日

Thursday, July 02, 2009

十大互聯網惡法?

「…不過在行政主導或極權專政的體制下的國家和地區,恐怕這保障就比較弱的。所以我們在考慮就互聯網上的『問題』時,必須三思『立法』是否最好的面對方法。」

全球各國政府向互聯網要求加強立法,無日無之。最近美國一個名為 NetChoice 的網絡公民社會倡議組織,就列出了美國各地建議互聯網法例中「十大惡法」,讓我們看看是不是真的這麼壞:

1. 新澤西州—社會網絡警察:A3757 法案要求任何在州境內可登入的社會網絡網站,有責任調查及舉報用戶投訴色情或騷擾性的通訊,否則將負上法律責任。

2. 加利福尼亞州—社會網絡警察:本來 AB632 法案要求社會網絡網站,通知用戶不應在沒有准許下複製圖像,但在反對下改為反告知用戶,看這些圖像的人可能會自行複製。

3. 康涅狄格州—廣告抽稅 2.0:SB806 法案要求設立銷售稅機制,針對任何人士為零售商介紹客戶而收取回佣或任何費用,將不利倚賴網上廣告為收入的康州企業。

4. 北卡羅來納州—歧視性互聯網稅:SB99 法案要向互聯網轉售門票等活動指稅,在有違「互聯網稅項自由法」聯邦法例下,禁止在各級政府推行只針對互聯網的稅項。

5. 康涅狄格州—歧視互聯網商務:SB1002 法案修訂,強制互聯網銷售者保留與「非經常經營相關產品業務者」的詳細紀錄,並置於可供公眾查閱的地方,不可只放在網上。

6. 美國聯邦—不公平針對網上零售:「反有組織零售犯罪法」(S470)、「有組織零售犯罪法」(HR1173)及「電子轉售贓物執行法」(HR1166)將規定網上和一般銷售市場,要有責任偵查可疑銷售,保留可協助執法機構的資料。

7. 內華達州—不清晰技術標準:SB227 禁止企業把個人資料轉送至企業的系統外,若要把任何資料儲存在企業範圍外就必須加密。這是十法中唯一已通過為法例的。

8. 德克薩斯州—法定技術標準:法案選定某電子付款卡的資料保安技術為唯一標準,要求所有企業使用,否則負上刑責。但這不利創新,企業也無法選用最新或更佳、更適合的技術。

9. 紐約州—歧視性互聯網稅:州政府認為網上搵工服務應被徵銷售稅,但其實法例卻把傳統薦人館服務歸屬非銷售稅服務。

10. 北卡羅來納州—阻撓綠色下載:HB558 / S487 為網絡付費下載電影、音樂和軟件設銷售稅,變相不利最環保和便利用戶的銷售方式。

平心而論,這些法案中有部份是立意良善的,而且像內華達州規管企業處理個人資料的要求,其實在歐洲甚至香港已執行,只是美國人並不習慣。但其他很多就不公平地針對互聯網上活動,漠視了對用戶和企業的影響,或不利互聯網的未來發展。

而且這些法案不少根本難以、甚至無法有效執行,或侵犯了法律中別的原則,在西方民主和立法主導體制下,一方面政客為了發揮,往往不顧立的法可否執行,而這些法例最後也會不敵公眾監察、司法覆核或法庭根據憲法等機制推翻,或在無法執行下有等於無。不過在行政主導或極權專政的體制下的國家和地區,恐怕這保障就比較弱的。所以我們在考慮就互聯網上的「問題」時,必須三思「立法」是否最好的面對方法。

刊載於《Hitech》 2009年7月2日

講多做少談「優勢」

專業眼

講多做少談「優勢」

特首委任的「經濟機遇委員會」宣布「就推動六項優勢產業的建議措施」。若如特首所言,作為香港「把握新的機遇,並以新的思維、決心和果斷的執行的能力,為香 港的長遠經濟發展」的藍圖,應能吸引港人注意,甚至成為投資者的明燈、學生選科的重要考慮因素;然而,公眾反應並不熱烈,這是否反映了這些措施的價值?

特首在上周六的《香港家書》中再重申,香港與內地融合,「創造了新機遇,令香港知識型經濟可以找到新服務對象」(雖然很多人認為香港根本未發展出健康的知識 型經濟體系),而現今危機當前,各界「感覺到迫切性,故容易聚焦討論,形成共識」(恐怕多數港人未感覺到),剩下是資源和政策問題,以土地、財政及稅務優 惠提供。可惜,這些美言未能感動港人,實情是因為這些建議乏善可陳,而且大多是力度不足、缺乏信心。

缺乏遠見 怎闖新天

首先,政府定出六項優勢產業,其實選項相比政策較不重要,反正「文化及創意產業」和「創新科技」覆蓋甚廣,加上「教育服務」、「醫療服務」、「檢測和認證」、「環保產業」,已經是很足夠的開始,魔鬼仍是在於政策的細節。

在 「教育服務」的即時措施,主要是政府提供市區土地,支援辦學團體自資辦專上及高等教育課程;但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撥出的土地比現時本地一些資源較佳的中學更小,不足以吸引國際級大學來港。另外政府會「研究在現有國際學校系統外,是否需要設立以內地課程授課、能銜接內地教育制度的學校模式」,教育界人士認為內地學生來港多為向外國升學,不是為了回國內,這與「方便內地人才留港工作」政策目標的關係何在,令人摸不著頭腦。

於「檢測和認證」方面的 即時措施,有成立「香港檢測和認證局」,和「配合新法例,把更多食物測試工作外判、鼓勵中藥業界定期為其產品進行基本測試,以監控其產品的品質」,卻未能指出其他重要的檢測認證範圍和商機,把對象從產品延伸至軟件和服務,並為國際性的高新科技產業提供服務,例如在無線科技、網絡安全及審計等。

在 「環保產業」的即時措施主要是邀請非牟利機構,在環保園推行收集及處理可循環再造物料的回收試驗計劃,但業界人士已指出撥地雷聲大雨點小,加上非牟利機構 缺乏經驗,恐怕計劃本身也不能持續;而提到「政府應帶頭把香港建立為綠色優質城市」,在立法規管和政府帶頭擴大環保採購方面,也未有足夠具體的措施。而發展「醫療服務」的即時措施,具體的亦只有「預留適當土地,供有興趣營辦私營醫療服務的機構競投」而已。

人才與政策是基本

至於發展「文化及創意產業」的即時措施,包括改裝或重建工廠大廈,但看清楚仍只在「提供更多可用樓面及土地」階段而已;加強新一代對文化藝術的興趣和鑑賞力,問題是怎樣?多搞些大型創意產業活動和「區內盛事」,當真便可以「加強香港創意之都的地位」?

最令人失望的,必定是「創新科技」。「積極研究提供財務或政策誘因,鼓勵私營機構增加科研的投資」是老生常談,再作研究,還是即時措施?發展科學園第三期, 還要「探討可行性」,這算什麼即時措施?再為五所研發中心提供更多資源,倒不如檢討其研發及管理機制。反而,簡單明顯可行的,如向私營機構提供額外的稅務奬勵,和業界一直向創新科技處和科學園公司要求改變土地使用政策,以便興建供應不足的互聯網數據中心,為何卻不肯接納?

基本問題不面對,什麼措施也沒用。六大優勢產業的基本問題,一是人才何處,二是產業發展政策何在。經機會的建議措施,所謂「即時」的極為零碎,「中期」用的字眼多是「探討」、「檢討」、「促進」等,講多做少,卻完全沒有定下任何可交付成果和目標,就像考試永遠不用計分,難道真的是「不是求分數」?可惜,如是者肯定不構成 任何具體的產業發展政策,也注定沒有可觀成果。

長期研究必有所成

政府要懂得產業不易,官員也常說自己不懂,其實這也不是問題。政府只須在選定目標產業後,保證自己的恒心和力度。例如,當年美國發展汽車業要建造大量公路, 發展科技產業也靠花了很多的錢發展國防和太空科技,現在奧巴馬總統要搞綠色產業,也寧手重莫手輕。不要忘記,這投資已為產業製造就業,本身就是人才的至佳 訓練營。

港府要找到發展產業方程式不難,只要向符合公眾利益的方向作大量和長期投資,加上長期研究支援政策微調,就必有所成。若慣性不為,怎會有成果?

莫乃光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
www.procommons.org.hk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7月2日

IT360 #16 -- 2009年3-6月工作報告 | Work Report for Mar-Jun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