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8, 2007

電影發展基金需有長遠目光

電影發展基金需有長遠目光

  香港電影發展局宣布,電影發展基金開始接受申請。政府於今年
7月將3億元注入該發展基金,「並擴大其適用範疇以資助中低成本的電影製作」。雖然,從政府提出電影發展基金至立法會通過,早已米已成炊,但筆者依然不禁要問,為什麼?

  首先,
3億元算多抑或少?若對政府資助業界發展的撥款來說,就不算小數目了,尤其是給單一行業的計劃而言。須知香港政府是極少直接投資商業公司或其發展項目的,研發工作以外的直接產品製作就更少見,較接近的只有從19982005年間,應用研究基金批出了約4億元的投資項目;而其他的行業支援基金,例如設計智優計劃的設計業與商界合作計劃,也是在於鼓勵中小企對設計進行投資,並非直接投資中小企或其商業項目。

  3億元其實真不算少了。2002年政府推出中小企業資助計劃,全港所有中小企共同分享的市場推廣基金、培訓基金、發展支援基金,加起來總數也只不過9億元。所以,香港電影業已算得到政府非常特別的照顧,這是不爭事實。

漠視創新項目

  當然,香港電影業的成績和能力是有目共睹的,也是香港創意產業中的表表者。近年電影業面對的困難、種種問題,有很多複雜的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口味變化、產業全球化、競爭對手的冒起,資金不足相信並非唯一甚至最大的問題,但可惜的是,產業本身並未充分理解及承認問題真正所在前,拿錢這類直接援助是最想當然的,但恐怕此舉並非對症下藥,亦必不會是最有效的自強之法。

  電影發展基金的另一個問題,是在於其對申請資助電影製作的條件。資助對象是製作費不超過1,200萬元的中小型電影,但以適合大眾口味的商業電影為主,「藝術」或小眾電影不會獲得撥款。這就令人非常費解,政府拿這3億元出來,肯定不是為了賺錢,而基金的目標也明確指出旨在「加強在電影製作和發行各方面培訓人才的措施」,以及「提高本地觀眾對香港電影的興趣和欣賞能力」,那麼,為什麼基金只讓那些已經可以自行集資的項目更易集資,卻漠視那些最缺乏資源、但往往卻是最創新的項目?

  申請電影發展基金資助須符合的條件,包括申請者必須為在本港註冊的電影製作公司,「在通常情況下須在過去十年製作至少二部供本港電影院作商業放映的電影;申請人如不符合此資歷要求,可聘請能符合此資歷要求的電影導演或個人監製」。條件目的可能是為了把沒有能力的製作者篩除,但既然申請要通過「基金審核委員會」及由業界人士組成的顧問團評估,才決定是否批出資助,故沒必要一早就把新成立公司拒於門外。

有私相授受之嫌

  這樣的申請條件,再加上顧問團又是業界人士自己組成,令人無法不覺得制度有私相授受的味道,變相令顧問團的中立評審無論如何也會受到壓力。筆者也聽過電影業界人士自己也有微言,估計基金最終也會被行內為數不多的製作公司分豬肉地瓜分,結果只是以公帑分擔少數製作人的投資風險。

  例如,有電影發展局委員指出,近期票房不錯的《戲王之王》《十分愛》等電影都是1,200萬元以下的中小型製作,「證明業界具備人才與創意,若再加上政府提供的資助作後盾,一定可做得更出色」。然而,反過來看,這其實證明市場已能自行集資製作這些賺錢電影,政府又何須介入,介入也不會有太大作用,反而有可能令這些同類型商品供應過盛。

  香港電影業對香港整體形象是有其正面意義的,也是我們創意產業重要一環,當然值得支持,但政府在動用公帑時不能草率,也必須在整體社會資源運用上公平。作為電影發展局轄下的電影發展基金,更要有長遠「發展」目光,不應過分着眼於短視的目前「市場吸引力」、「是否適合大眾市場」這些條件,因為,過分重視這些短視目標,故步自封,缺乏創意,可能正是香港電影業面對困難的主要成因。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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