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3, 2007

發展科技基建須有識見

發展科技基建須有識見

   政府建議在政府場地提供Wi-Fi無線上網設施的計劃,即將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上周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概述計劃後,已獲得該委員會的支持。

  筆者一直支持香港應更積極發展無線上網服務,趕及全球各地的Wi-Fi城市發展,政府今年宣布的兩項新計劃及措施,包括在政府場地提供Wi-Fi無線上網設施,和在政府戶外設施如路標、燈柱等容許商業無線上網商以低廉價格租用作安裝無線熱點,都是值得支持的。

  有些人也許會說香港已落後於人,是否已經太遲,但筆者以為,總之只要向前看,始終還是要有個起步點,而且科技永不停步,從這角度看,沒什麼可以說是太遲的。

  筆者觀看了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討論在政府場地提供Wi-Fi無線上網設施的過程,其實議員也沒有提出太多的尖銳問題,但有些問題也反映部分議員對這類技術基建項目的性質和特性,掌握不夠。例如,有位議員只問政府官員有否預算使用這服務的市民有多少,以保證花的錢是值得的;但筆者反而認為,準確預測將來這服務有多少人使用並非最重要的,怎樣令更多人使用這服務,從而令無線數據服務的應用量得到提升,這才是計劃最重要的目標,水杯是半空還是半滿,視乎由哪角度看、目光有多遠。

顧慮太多

  這議員還追問政府會如何保證市民不會在使用服務時下載色情網頁等內容,其實,政府早已說過會在這些在政府場地提供的服務作過濾。當然沒有內容過濾技術能達到百分百準確結果,只能說是「盡力而為」,反而控制期望不要過高才更重要;相反議員沒有詢問政府會否過濾任何其他內容。保證網絡資訊及言論自由,肯定比擔心色情內容更重要和更值得關注。

  當然,計劃會否「與民爭利」,是另一個主要關注點。筆者在此大致上同意在政府場地提供免費Wi-Fi無線上網設施,在規模、速度、方式等方面來看,都不足以影響網絡商的商業利益,反能刺激用戶嘗試使用,從而對市場發展有積極作用,而且對推進數碼共融也有正面意義,情況好比圖書館讓人借書,是否就等於與出版商、書店等爭利?

  也有報章報道指出,在政府場地提供免費Wi-Fi無線上網設施,可能令這些場地變成上下載侵權內容物品的最佳去處。事實上,首先技術上政府作為服務提供者有很多方法去限制速度、帶寬、連續使用時間等,從而令像點對點這些活動不能在其服務提供地方內有效地進行。此外,若然這擔憂是可以成立的話,參與非法點對點人士是否早應已長駐在各大咖啡連鎖店?

  政府提供立法會文件指出:「Wi-Fi 計劃有助刺激及促進各界在無線及流動應用系統方面的發展。大量的熱點、廣闊的Wi-Fi無線網絡覆蓋,以及政府提供的免費上網服務,均對此等發展產生鼓勵作用。」這正是筆者希望政府和業界能集中精力創造經濟價值的地方,尤其因為Wi-Fi網絡能有機會讓應用及內容開發及服務商打破被流動網絡商「控制」的命運,所以政府在計劃整個項目時,應首先諮詢本地應用及內容開發及服務商,以決定計劃推行的細節,並互相配合。

勿任人亂點

  上述該議員還要求政府給Wi-Fi起個中文名字,但是否一定要有中文名才可以?Wi-Fi代表Wireless Fidelity,與音響的Hi-FiHigh Fidelity相似,Hi-Fi也沒有好的中文翻譯,Wi-Fi也一樣;台灣的無線城市服務商業品牌稱為「Wifly,沒有中文名,連在大陸一般也只叫作Wi-Fi,沒有通用中文譯名。

  很清楚的是,不是所有技術名稱都有中文名稱,亂改個名只會混淆視聽。乜議員既不懂也無科技常識,但卻有無限發言權,不求甚解,卻擺大款點人這樣那樣,希望政府在此事上不要與之一般見識,千萬不要給Wi-Fi亂點中文翻譯!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7年4月23日

4 Comments:

At 6:40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乜議員是陳偉業

 
At 7:36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乜議員是陳偉業

One of the very 討厭的.

最討厭的, 是李永達, 成日黑埋口面, 懶巴閉咁。

 
At 7:41 PM, Blogger Ben Cheng said...

十分同意這點︰「相反議員沒有詢問政府會否過濾任何其他內容。」數星期前稍稍看過一下Wifi 政策的內容,這一點的確較易觸動神經... 有點關心政府想怎樣過濾和過濾什麼。

另一點感覺怪怪的,(不知道這一個建議最終有沒有出現在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中)就是提議Wifi 的開啟時間將和該熱點的政府設施開放時間一樣。首先是這樣做可能是一種資源的浪費(這個其實需要查證一下資料),而且很多政府服務設施的開放時間實在太短,對想用無線上網服務的市民可能不太方便。

例如香港很多圖書館附近也是一些小公園,想必是設置Wifi 的理想地點,但如果圖書館的Wifi 熱點也跟從圖書館開放時間開啟的話,那麼星期日就只能用半天,而星期一也不能用了。

如果真的實行這個建議的話,相信將來我除了會因為想在星期一借書又忘記了圖書館閉館而白走外,也會因為臨時想找地方上網,到了圖書館附近才想起白走了 :-)

對政策內容詳情不清楚,希望我這個想像不太準確 :-)

 
At 8:08 A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Ben you have a good point. I remember that someone from the Government may have said before that the service will not be 24-hours. but its service time may coincide with the opening time of these facilities -- after all, beyond the open time, no one should be in those places, right? I think we have a good point to ask for something better than that.

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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