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2, 2006

正視域名推銷手法

正視域名推銷手法

  多年來,香港很多企業、組織,甚至政府相關機構和大學部門,都曾經收過一個來自一家香港註冊控股公司的傳真通告,主題是「通用網址爭議通告函」或「域名爭議通告函」,筆者和互聯網業內人士曾多次收到行家和朋友的詢問,想知道這究竟是什麼一回事,筆者就在這裏解釋一下。

  近期這類傳真的內容都是:「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國家信息產業部)資料顯示,本註冊中心現正式通知貴公司以下品牌仍未註冊」,云云,再列出與收到傳真的香港企業相關的通用網址及中文域名,例如「某某公司」的通用網址「某某」及中文域名「某某.cn」;其實,數年前該公司是先推銷通用網址的,近期可能因為看見管理.hk域名的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正推出「某某.hk」中文域名,所以便也乘機促銷.cn中文域名。

  這些傳真如果僅是為目標客戶提供以上相關資訊,那極其量只屬垃圾傳真,但問題在於傳真的銷售手法,可能過於進取。例如,「域名爭議通告函」會指出,中國互聯網域名是以「先到先得」原則審批(其實基本上全世界域名註冊也是這樣),為免侵權情況更嚴重,該公司「被要求在處理有知名品牌、外國公司(包括香港企業)的註冊申請時,須提供『優先註冊權』防止商標被侵犯」。

  所以,這家公司便要求那些收到傳真的公司在三個工作天以內與該公司聯絡,否則預留註冊權將自動變為無效。但傳真內容沒解釋預留註冊權過後,客戶是否失去註冊權(應該不會),也完全不提域名爭議出現時的處理程序,有意令人以為必要在三日之內作最終決定註冊與否,似乎有誤導之嫌。

  傳真信附上一張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蓋章的「授權書」,稱該公司為「中國互聯網絡通用網址香港、澳門地區唯一認證註冊服務機構,全權負責香港、澳門地區的通用網址註冊和相關客戶服務」。不過,請注意,這只是指不甚流行的通用網址,或所謂keyword的域名替代品服務,但在中文域名以至一般「abc.com.cn」或「abc.cn」域名方面,這公司只是CNNIC眾多代理之一,香港公司不止可直接向內地其他代理商申請,也可向一些香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申請,例如筆者當年服務的HKNet2000年已成為香港首家在港的CNNIC代理,用戶甚至可向一些外國公司如Neustar等申請.cn域名。

  其實,幾年前,這公司的銷售手法曾經引起更大的爭議,當時其傳真信指有第三者要求註冊貴寶號(收到傳真的公司)的名字或商標的通用網址,聲稱雖然該公司相信這家收到傳真的公司才是名字或商標的合法主人,但如果幾天內不申請,就唯有讓人家帶走網址。據說,在內地有些互聯網域名註冊商,甚至會利用一些網上域名資料庫為借口,說你的對手已經註冊了,如果你不註冊,客人找不到你的網址,別人更會奪取你的商標云云。可惜的是,這些不良營銷手法,作為中央註冊的CNNIC卻不大理會;始終代理用什麼手段賣域名也好,CNNIC也是得益者,然而,今時今日這樣的態度是不夠的,CNNIC要正視。

  筆者知道曾經有人就此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查詢,可惜此項服務的推銷對象是企業而非個人消費者,消委會不能受理。筆者只能如此向用戶建議:若然貴公司或機構的業務與品牌,與內地市場有關,可考慮註冊中英文的.cn域名,但應先向本地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查詢;至於通用網址,因為只能讓專誠下載了特別軟件或曾受到某些間諜軟件(spyware)入侵的瀏覽器才可使用,其實用途不大,除非企業有重要理由必須確保品牌及名稱等一切不會遭他人盜用,否則便可以不理。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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