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2, 2006

香港電台 公民社會(5):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寫於 2006年06月02日 上午1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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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表示關注因香港互聯網公司向內地政府洩露電郵資料,引致內地人士被判入獄,擔心影響香港言論自由,並促請政府盡快修訂現有私 隱法例,尤其有關互聯網私隱方面,以保障香港市民所享有的資訊私隱,和整體香港資訊自由這重大資產。對這些建議,我是完全同意的。

要求政府諮詢及修訂法例之外,我們作為網絡公民社會一份子也要留心和抗衡社會上一些對互聯網私隱和言論自由不利的行為和言論,我就試舉出一個例子。不久之前,政府資助的香港教育城的討論區內,出現一些色情文字內容,而這件事就引起的一場小風波。

其實,對任何網上討論區來說,這些不速之客不足為奇,當然,事件反映香港教育城的運作有必要改善,但令我真正感到不安的,反而是一些自稱互聯網專業人士的言論,要求當局關閉討論區,不止斬腳趾以避沙蟲,更可怕的是他們對網絡開放言論的態度,簡直令人心寒。

我希望我們發展網絡公民社會關注,就是要透過本地及海外工作,保持香港網絡自由、言論自由、資訊自由,並且同時創造出一個關懷、包容、自主和公平的網絡社 會環境;這個社會之內,不會沒有問題出現,但我們要的是同心協力地面對和嘗試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是一些收緊網絡公民社會的手段,損害我們這重要的、共同擁 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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