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5, 2006

《香港家書》美國科技企業協助中國政府互聯網審查

《 香 港 家 書 》 互 聯 網 協 會 香 港 分 會 主 席 莫 乃 光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1/hkletter/20060225.html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1/hkletter/

Norman:

收到了你寄來的電郵,洛杉磯的初春,天氣還可以嗎?看洛杉磯過去廿多年空氣質素的改善,污染物好像全都漂了來香港,不過,我還望有一天香港也能與你們那邊一樣,重見天。

最近工事繁忙,所以減少了向你發「午夜電郵」,但我知道一向關心中國社會發展的你,與我們在香港的互聯網社群中關注網絡管治和訊息自由的人,對近期美國科技企業被指控協助中國政府與對互聯網審查的事情,一定同樣關注。

最近數月,美國國會議員突然對美國科技企業在中國的商業行為發難,尤其是協助中國政府進行內容審查的指控,引起了傳媒和公眾高度關注。其實,美國的互聯網公司在中國這些活動,並非最近才開始,議員現在的動作,美中之間的貿易與外交角力升級,應該也是一個因素。

但無可否認的是,愈來愈多美國互聯網技術和服務提供商,被指接受中國政府要求而對內容過濾審查,是令人心的趨勢。據報導,中國的網路監管部門會發給互聯網公司一份禁用詞語的清單,這份清單長達數百頁,內容隨時更新。Google雅虎MSN等在中國提供的搜尋、電郵和博客服務,都要依法跟從。

除此之外,美國互聯網服務公司被揭發把一些中國異見人士的資料提供給中國政府,令他們被捕入獄,是更加令人痛心的。37歲的師濤是一名記者,長沙的安全局官員於2004年底在山西省太原市拘捕了他,因為之前他用雅虎在中國的電郵服務,向紐約某網站編輯發放了中國宣傳部的一些內部文件,他後來在長沙市法院被定罪,判處十年監禁。海外人權組織後來揭發,原來早在2003年一位四川網民因為他在網上論壇發表激烈言論,雅虎當時亦依法向當局提供資料,令他結果被判入獄八年。

當然,跨國企業回應,他們並無選擇,必須遵守當地政府“法律、規章和習俗“,一如他們在歐洲一些國家要過濾有關鼓吹納粹主義內容一樣,雖然如此,但為什麼互聯網公司面對歐美政府已這些要求,往往高調反抗,訴諸法庭,但在中國就靜靜地乖乖奉上客戶資料?所以,無論西方國家政府與互聯網公司,對中國都抱有雙重標準,這對中國的用戶是不公平的。

西方政客利用互聯網內容審查事件大做文章,目的也不是為了幫助中國人民;反過來說,秘密監察人民通訊,在行動和技術上最先進、最全面、最秘密的,又豈不是美國自己?美國政客與其只顧負面地極化問題,不如鼓勵和推動更多美國互聯網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注入正面價值能量,拉近兩國距離。

人權組織要求互聯網公司堅守原則,撤離中國,但中國有過億用戶,難度我們能對內地互聯網公司的企業價值和社會責任反而更有信心?美國公司若撤離中國,不單止放棄了生意,更放棄了影響中國變革的機會。Norman,我還記得差不多二十年前,我們都是因為這些理由,在美國游說應給與中國最優惠國待遇。有互聯網的中國是更開放的,加速了資訊自由,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不可以走回頭路。

不過,近期這些公眾討論,是有其正面效應的,這些跨國互聯網公司開始承認,企業對各國政府限制網絡自由是應負上一定責任的。例如,微軟表示會在將來有必要取締某些用戶內容時,向用戶清楚解釋原因,並且保證那些內容仍能在其他國家網上呈現,總算是遵守本地法律之餘,儘量保障資訊自由,加強對用戶的問責。

微軟的主席蓋茲最近說,即使政府要控制資訊流通,結果都會是徒勞無功的,因為若然人民希望得到那些資訊,最終都會得到的,對這看法我是萬分認同的。所以,我們現今不如把握機會,優化未來互聯網的管治;我自己很希望看見的,是全球互聯網企業在尊重當地法規原則下,正現對人權相關行為操守,就言論自由、用戶私隱、知識產權等問題,容納互聯網公民社會與企業和政府一齊參與協商,訂立守則和約章;除了西方企業,甚至應邀請內地網站公司參與,尤其在海外上市的,這才是乎合國際間積極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趨勢。

[在香港這地方,互聯網公民社會概念甚淺,公民教育只集中於灌輸守法責任,用戶對保障他們網上自由、個人私隱等權益,如何參與區域和全球性的互聯網公民社會和持續發展議題,認知卻有點不足,所以,我們一班志同道合的網中人,剛成立了互聯網協會香港分會,希望在這方面出一分力。](時間關係省略)

轉眼間,我上網已經差不多二十五年了,目睹這些年來互聯網的成長,全球化、普及化,我仍然相信和堅守互聯網是屬於所有用戶這信念。我還記得不足十年之前,香港的互聯網用戶比全中國的還要多,今天中國已擁有一億三千多萬網民,數目與日俱增,加上過百萬的網站和網誌,任由官方怎樣審查,怎樣過濾,更自由、更開放的中國只是時間的問題,這方面我們中國人絕對可以比外國人對自己中國人有信心。

莫乃光
200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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