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31, 2005

兩宗左右互聯網發展的訴訟

The outcomes of two cases being heard in the Supreme Court this week will have profound impact on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s we know it: Brand X vs. FCC, and MGM Studios vs. Grotsker. Will the Internet remain free and open and competitive, or will the hands of the court change its course?

兩宗左右互聯網發展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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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硅谷《聖荷西水 星報》本周一的社論,以〈兩宗訴訟將決定互聯網的未來〉為題,關注兩件在本周二起,巧合地同時提交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社論指出,互聯網一直藉開放 和競爭這些原則,享受高速的創新和發展,改變了世界的通訊及商貿形式,但當前這兩宗案件的結果,將可以左右互聯網今後的發展方向。那,這兩宗案件爭訟的 又是什?有線電視有特權?

  首先,第一宗案件,是有關美國聯邦通訊局(FCC)對Brand X租用線路被拒的處理方法。Brand X是處於南加州聖達蒙尼卡的一家小型互聯網供應商,這家公司企圖租用當地有線電視及寬頻商的網絡提供寬頻互聯網服務,在遭到拒絕後向監管者求助時,FCC亦容許有線公司拒絕競爭者的互聯網供應商租用其網絡,這原則與處理電話公司的寬頻DSL網絡卻有異,Brand X因此指FCC違背了國會通過1996年電訊法時,希望鼓勵競爭的原意。

  在今天電話網絡與有線電視網絡都提供比原先設計更多不同的新服務時,原有的法例和守則,不少固然已經不合時宜,再加上美國監管架構複雜,在聯邦制下州政府與聯邦政府都各有管轄,令市場主導者往往都找到方法,拖延開放市場。如筆者在本欄早前評述FCC前主席米高鮑威爾的辭職時,已指出美國電訊市場開放的成績,始終令人失望。

  從有線電視網絡商的角度,開放網絡將降低他們的投資意欲,當然,這也不無道理,而且也是布殊政府所持的立場。不過,這對須開放網絡給競爭者的電訊公司又是否公平呢?不久之前,互聯網電話服務供應商Vonage,被南卡州一家本地電訊公司「阻止」其服務通過,但這次FCC迅速介入,並向這電訊公司罰款。

  Vonage發言人近日仍指尚有「數家」電訊商給它們麻煩;總之,這件事例給我們清楚看到,如果有些有線電視網絡要阻止服務通過,這行為正好受到今次FCC向最高法院爭取保留的立場所保障,兩種寬頻媒介的法例和監管矛盾,明顯不過;也可以說,FCC若能在這場與Brand X的官司中獲勝訴,則有線網絡商可有「免死金牌」禁止互聯網電話服務商向其客戶提供服務;更進一步的話,有線網絡商更可有法所依地阻止競爭對手提供服務,除互聯網電話外,可能還包括一些電子商貿服務、內容,甚至某些網站。

  最高法院面對的困難,是如何以頗為過時的法例作出判決,而問題的解決方法,相信必須就新的寬頻遊戲規則重新立法;不過,在政治化環境及既得利益者及其說客的影響之下,這事又談何容易。

應否為客戶行為負責?

  至於第二宗的案件的訴訟雙方,就是製片商MGMGroksterGroksterMorpheus齊名,都是互聯網上最大的點對點網絡軟件商。代表知識產權擁有人的MGM,當然以打倒所有點對點網絡而後快,但Grokster是否應該為他人使用其網絡分享知識產權品而負上責任?之前,上訴法庭就認為,Grokster毋須為其用戶行為是否合法而負上責任。


  此情況有先例可援。二十多年前,新力的Betamax1984年被控,協助及為用戶提供方法錄影而錄影當是指屬侵權行為,結果,新力勝訴,高院指錄映機只需能作「有實質」的非侵權用途就沒有問題了,例如包括把電視節目錄下遲些再看;情況就像影印機一樣,難道要立法禁止出售影印機嗎?  不過,什才算「有實質的非侵權用途」?Grokster這些公司是否有責任透過提供加密技術等,加強杜絕侵權用途?如果明知出現侵權事故,這些公司又應做什?如果高院收緊監管點對點網絡,後果甚至可能影響到所有iPodTiVo等產品的用戶。如果版權擁有者行業成功以法律阻礙科技在內容傳播方面作創新,消費者是否要永遠滿足於CD光碟這些過時的傳送媒介,或者間接把創新活動趕出美國之外?


  其實,兩起案件皆因法律「趕不上」科技發展 所致。對高院判決的期望,希望是找到平衡。如何平衡有線網絡商與增值服務商的利益,和平衡創新投資與基建投資的意欲;如何平衡版權擁有者與影音或網絡技術 開發者的利益,和平衡打擊侵權與鼓勵創新?兩宗訴訟審理需時,至少要今夏才有結果,且拭目以待。


刊載於《信報》2005年3月31日

Sunday, March 27, 2005

雅虎惠普收購相片網的啟示

Last week was one of acquisition of photo sites -- Snapfish by HP and Flickr by Yahoo! For portals and hardware companies alike, they all want a part of the whole consumer chain of activities. What will be next?

雅虎惠普收購相片網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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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去一個星期之內,兩家從事網上數碼相片相關服務的小型公司,分別被雅虎和惠普收購,兩宗交易的所涉金額和財務詳情都沒有公布,因為對兩個買家來說,涉及的數目太少了;不過,這兩宗收購都是頗具重要策略意義的,值得關注。

  雅虎在322日公布收購一個照片分享服務網站Flickr,和擁有這服務及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的母公司Ludicorp;後者在2002年成立Flickr,為用戶提供從電腦或數碼相機上載照片、建立照片簿、把照片發送到網誌(blog,內地稱為博客)等服務。Flickr聲稱現有三十六萬名會員,已上載了超過五千五百萬張相片。  Flickr特別之處,是它除了是個讓用戶儲存數碼相片的網站之外,更加入很多支援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和網誌的技術和功能,所以,雅虎的收購行動,特別令近年重視投資網誌的對手密切關注,包括去年12月在其MSN服務增加了MSN Spaces網誌服務,和早於2002年已經收購了最大網絡群體之一Blogger.com,及擁有社會網絡服務OrkutGoogle

  筆者去年曾在香港與Flickr的天使投資者之一見過面,她就是在港參與福布斯總裁論壇的著名互聯網先驅Esther Dyson女士,她興奮地把Flickr介紹給我們,又為我們開設戶口,短短半年後,恭喜她已賺一筆了。雖然筆者後來試用過Flickr時,覺得使用的友善度尚待改善,但顯然他們已找到了知音者。市場人士相信,雅虎將在數月內把Flickr的功能加入Yahoo Photos,及讓現在雅虎用戶能夠登入Flickr的服務。

惠普重點在銷售硬件

  另一邊廂,惠普也差不多同時收購了一家叫Snapfish的網上相片服務公司;Snapfish是一家大型郵遞相片沖晒公司District Photo的獨立服務,除了網上分享數碼相片外,Snapfish亦提供相片編輯軟件、儲存管理,甚至網上訂購沖晒、相片個人化的日曆、滑鼠墊等數十種產品。Snapfish亦與流動電訊商及互聯網供應商合作,讓它們可推出手機或數碼相機相片處理系統,合作夥伴包括電訊商Cingular、有線寬頻商Comcast,甚至連鎖電器店Circuit City等等;Snapfish聲稱擁有一百三十萬名用戶。

  雖然惠普自己也有一個叫HPphoto.com的網上相簿服務,用戶已達一百五十萬名,但惠普從Snapfish得到的,將是其更多元化的功能和渠道。當然,對惠普真正最重要的,是這些服務能否對其相關消費者硬件產品的銷售有幫助,包括高檔的彩色照片打印機和數碼相機等;Snapfish表示,他們有40%用戶將在家中打印相片,這當然對惠普是極吸引的。

抄襲iPodiTunes孖寶

  從這宗交易所能看見的,是消費電子產品製造商,不再安於硬件銷售利潤,希望與消費者建立長遠服務關係,而他們明顯地希望抄襲的,當然就是蘋果電腦的iPod硬件和iTunes服務這對空前成功的電子孖寶。試想,生產MP3機的有其網上售賣音樂下載服務,製造數碼相機和打印機的也有服務讓你在網上儲存、分享和沖晒相片,此外,在美國出售硬盤電視錄象機的TiVo,其實早已與有線電視公司合作,為付費訂戶提供電子節目表搜尋和錄影服務,亦大受歡迎。

  下個電子產品與服務組合將是什?這可能是個價值一億美元的題目;有誰能夠知道如何在中國推行類似商業模式,這至少也是個值一億元人民幣的題目呀!


刊載於《信報》2005年3月24日

Wednesday, March 23, 2005

Broadband access seminar at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oday I gave a talk to the graduate students in the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at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n the topic of broadband access. Here's the abstract:

The Internet is more than 35 years old, and its growth has hardly slowed down. From its root as a U.S. defense oriented research project to its present omnipresence, it has truly come a long, long way. But from here, where will IP (Internet protocol) technology go, especially now fueled by the adoption of broadband infrastructure and technologies? The talk will provide an overview of the issues that the Internet is facing today, from technology challenges with security and privacy to IPv6 and ENUM, and also policy and business concerns includ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ti-spamming, and privacy. In addition, the major Internet trends from an industry or even investor’s perspective will be discussed, along with some interesting examples of possible “killer applications” already amongst us, like blogging, music download (iPod and iTunes) and digital video recording (TiVo).

Thanks to Professor Chinlon Lin who invited me to give the talk. It was a thoroughly enjoyable experience for me to be able to share with the graduate students and staff of the department!

Friday, March 18, 2005

董任內對IT界具貢獻

With the "surprise" resignation of CH Tung as the 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 it is time for a look back at what he has done for Hong Kong's IT industry, and what he can still continue to do in his future roles in Hong Kong and China.

董任內對IT界具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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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總是向前看的,無論大家對董建華的評價如何,自從上周四他正式宣布辭職以來,港人對他的冷淡,在這幾天寒風之中,連筆者一向不算挺董者,亦感到有點心寒;在此,讓我們為董特首在過去七年為資訊科技界所做的事,作個總結,看看功過。  

雖然,資訊科技界在這幾年面對不少困難,但我們也不能太善忘,應對董建華在他首任內為這界別所做的,即使不可說「招招見效」,但也肯定有助我們香港趕得上在上世紀末的科網熱潮─泡沫爆破不是他責任,相反地,董建華為資訊科技界確立了不少在港英時代沒有的政策、支援及資助。

  董建華從19971999年的首三份施政報告,對資訊科技都很重視。在1997年,特首宣布成立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後來在主要官員問責制下納入現在的工商及科技局),並展開對資訊科技在教育方面的投資;1998年,成立由已故的田長霖教授領導的創新科技委員會,另決定斥資三十多億元興建第一期科學園,當然,還有數碼港和第一份數碼21策略文件,都是當年出現的。

  1999年, 董建華落實創新科技委員會的建議,撥款五十億元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在十年投資超過二十億元成立專注中游研究的應用科技研究院、成立常設諮詢組織,定出輸 入科技專才機制,以及推出創業板。對所有這些局、機構、建設,我們不可以說全部都已經奏效,相反地,我們可以想像沒有這些改策和建設的情況嗎?雖然這些投 資仍在發展階段,但若然沒有它們,肯定資訊科技界甚至香港的經濟,不會比有更好。

一直支持發展知識經濟 董建華政府過去七年在資訊科技政策都能夠保持主要的基本方向,例如政府資訊科技應用及電子政務項目,一直堅持及增加外判;在電訊監管政策方面,亦保持開放政策不變。另一方面,CEPA對電訊及資訊科技服務和產品行業,亦開始有點幫助,這些對業界都是正面和有益處的。  

筆 者相信,董建華個人對科技產業以至發展知識型經濟,基本上一直是抱支持態度的,只不過,就如在很多政策範圍內一樣,他可能真的有心無力。如果要進一步評價 的話,在於他早期政策集中在體制和項目的基建,但卻未能成功地向市民、各行業及社會整體灌輸轉型知識型經濟的概念和必要性,令社會上對科技產業仍只視為炒 作;另外,政策在基建方面有些成績,但雖有供應,但發展需求卻追不上,令行業在董治後期都沒有好日子過,這又反而令人忘記了早期基建正面的地方。  

筆者在去年12月初曾參與一個董建華向專業人士就今年的施政報告的諮詢會議,當時,他明確地肯定科技產業對香港及中國的重要性,他甚至主動指出,美國杜魯門總統在二次大戰後銳意地投資高科技,對後來美國的經濟以至國運都影響深遠,高科技產業未來在中、港都有極關鍵性的地位。

辭任後仍可為港服務

只 要從樂觀點地想像董先生建議的服務,確實可以繼續下去,筆者更以為,董建華最能發揮,最適合他為香港貢獻的位置,即使不是特首,也許就是政協副主席,過去 在國際上,領導人表現平平但卻能在退位後反而重拾人心者,大有人在,美國總統卡特就是表表者,雖然在任時差不多一無是處,劣評如潮,但他離任後的工作,反 而令他成為最模範的前任美國總統。  

筆者當然不會建議董先生像卡特般去各國推動人權和公平選舉,或者為窮人建造居所,但他以前商人及政協副主席身份,可以繼續推動香港的產業與國家發展政策接軌,尤其是高新科技、訊息及電訊產業方面,這也是董任內CEPA的合理化和必須的,對中港雙方也肯定互惠雙贏的。  

科技發展一直是中央政府非常重視的重點方向之一,例如總理溫家寶最近也重申對電子商貿及電子政務的策略性支持,香港在國家產業發展、研究開發方面,在內地或對海外的定位及分工,如何相互配合,希望這些會成為董先生未來工作的重點。


刊載於《信報》2005年3月17日

Tuesday, March 15, 2005

企業外判高增值工序成趨勢

Corporate outsourcing is moving from low end work to higher value-add tasks, including "R&D". [From The Sun, Mar 14, 2005]

http://www.the-sun.com.hk/channels/fina/20050314/20050314013344_0002.html

Monday, March 14, 2005

Visit to Wah Yan College, Kowloon

It is always such a pleasure to be able to go back to school and talk to students once every while. Today, I visited the Form Six students of Wah Yan College, Kowloon, and talked to them about studying abroad and a career in IT. The questions posed by some of the students were so impressive and demonstrated their keen knowledge in IT and telecom, even about regulation and world trends. Click here to download my presentation.

Thursday, March 10, 2005

新力找「外人」扭敗局

Sony's new CEO Howard Stringer is coming in at dire times for his company. We will have to see if he may turn out to be the next Carlos Ghosn!

新力找「外人」扭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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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本欄提及新力(Sony)近年的企業失誤,碰巧上周日新力就宣布公司高層大換血,一向高調的主席兼CEO出井伸一離任,斯特林格(Howard Stringer)被任命為公司新掌舵者;對新力作為一家象徵日本高科技產品的傳統企業,今天在四面楚歌下,要請一位外國人來力挽狂瀾,雖令人有點意外,但也屬可以理解。

  出井伸一自1999年領導新力以來,集中打造「在寬頻時代新力的夢幻世界」,把電視機、生物技術、流動電話和PS2遊戲機開發為四大主要連接介面,並建造網絡應用平台,把新力的各種產品、服務、內容聯接起來;不過,這宏大的概念沒有為企業帶來實質的收益;在2003年,新力甚至首次出現虧損。

市值被看不起的三星趕過

  在過去創造從原子粒收音機、彩色電視,以至Walkman等神話的新力,近年眼看對手超越自己,如一向被日本瞧不起的韓國三星,股價由2000年至今升了超過七成,新力的股價卻比五年前的高位跌了四分之三;新力的市值,早已被三星趕過。

  今天蘋果電腦iPodiTunes以硬件產品配合軟件服務這招數,其實新力一早就實行了的,但技術公司與內容提供者的天性往往是背道而馳的,最佳的例子,就是在MP3的世代,新力是一家全力支持MP3的產品製造商,抑或是一家反MP3下載的音樂版權擁有者?結果,新力枉有很多的音樂和電影內容,卻沒有成功創造像iTunes的服務。在硬件產品方面,亦捨MP3而取自己的獨有標準,重蹈在錄影帶時代Betamax的錯誤策略。

  新力的新CEO斯特林格又是何許人也?他現在是新力美國業務的主席兼CEO,統領內容業務的新力電影(包括哥倫比亞電影及新力電影電視等)及產品業務的新力電子。加入新力之前,斯特林格是位傳媒人,在上世紀七十年代起已經是位得獎的電視新聞製作人,在八十年代中成為美國CBS新聞的總裁,於1988年調任為CBS總裁,負責所有電視及電台業務。斯特林格是美國人,但在英國出生,並在1999年獲英國封爵。

  顯然,斯特林格是來自內容那邊的,他能否與日本新力創新技術為本的傳統,扭轉新力在技術標準、產品策略、市場佔有率各方面的困局,面對三星、蘋果,甚至正在進入家用電子產品如LCD電視的戴爾電腦及惠普等的競爭?這些尚屬未知之數;不過,新力董事局看來的有決心作改變的,因為除了出井伸一之外,多名新力日本高層亦同時辭職,這個改朝換代是徹底的。

日產汽車有成功前科

  市場研究機構Forrester指 出,新力在斯特林格領導下要在「數碼家庭」市場成功佔優的三大要素:首先,帶領製作標準和合作聯盟;第二,集中於用戶感覺,而非以製造硬件產品為主;最 後,以本地或區域性市場為本,在北美、歐洲、中國及日本市場定出不同策略,推出創新服務和產品,或利用當地資源,例如較低製造成本。事實上,新力在進入中 國作代工製造方面,過往明顯比對手遲和少,至2002年,四成產品仍然是「日本製造」,高端產品賣高端價格,但利潤率很低,對整體市場佔有率也不利;新力只在去年才大規模進入中國建立生產基地。


  日本企業聘用外國人作主帥,近年的表表者,非日產汽車的Carlos Ghosn莫屬了,他一手扭轉日產的頹勢,更成為日本企業界的偶像明星,且看斯特林格能否成為下一個Glosn


刊載於《信報》200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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