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8, 2005

從米高鮑威爾到香港電訊政策

From a look at Michael Powell's resignation from the U.S. FCC to the regulatory policy regime in Hong Kong, it seems Hong Kong has been successful at where the U.S. has been failing.


從米高鮑威爾到香港電訊政策

  美國聯邦通訊局(FCC)主席米高鮑威爾,亦即美國國務卿鮑威爾的兒子,在本月22日宣布辭職,繼乃父之後,黯然離開華盛頓;米高在其向總統布殊遞交的辭職信中,雖然表示任內施行法例有助推動創新科技及增加市民的選擇,但亦坦言他的心情,「同時帶?驕傲與惋惜」,實有未竟全功的感慨。

  鮑威爾出身法律界,1997年由總統克林頓委任進入FCC,在2001年續得布殊委任為主席,成為全國電訊及廣播的最高監管及執法者。雖然他鼓勵推廣新的數碼技術,但他所推行的寬頻電訊政策,往往卻支持各不同技術平台各自提供綑綁式的套餐服務,與他的前任主席,要市場主導者以政府釐定價格開放給對手接駁互連,取態明顯不同。
美國電訊政策的制肘

  例如,米高鮑威爾把有線電視網絡上的寬頻服務界定為資訊而非電訊服務,免其受到對電訊服務較嚴厲的監管,也令有線電視商毋須為互聯網供應商提供線路接駁,這當然令電訊商、互聯網供應商及消費者組織大為不滿,其控告政府的官司尚在最高法院審理之中。不過,米高鮑威爾後來亦給予本土電訊商類似以上給予有線電視商的優待政策,再加上他主張的政策,亦曾在五名委員的FCC內達不到大多數,總之,惹來不少指其政策搖擺不定的批評。

  雖然米高鮑威爾努力推動寬頻服務的普及,包括互聯網電話等,但滲透率依然比其他國家如英國落後,更不要說亞洲的南韓等國家了,在數目上更可能快被發展中的中國追過;加上美國在流動電話應用方面,不論用戶人數至數據應用,更明顯落後;總之,在數量比較方面,美國表現實差強人意。

  所以,難怪美國各大報章在評論他的功過時,大多帶點可惜的感嘆,認為他未能成功引進競爭,政策方向亦不連貫,以至有些服務如流動電話的價格就下降了,但有線電視收費卻上升了三倍,《三藩市紀事報》就說:「國家要創新,但也要穩定可行的引導才成。」《洛杉磯時報》則指米高鮑威爾雖已盡力而為,但卻從得不到總統和國會的合作和支持。在1996年通過的電訊開放法例,剛落地已過時,但國會至今仍處於各方利益拉鋸之間,近十年已過,法例依舊,只叫監管者如無米的巧婦。

  如果說美國的電訊監管有點令人失望,相比之下,香港雖然只是一個較小、沒那?複雜和政治化的市場,但有些香港的監管者堅守的原則,的確令我們的電訊市場發展,以及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都做得比較好。首先,香港電訊管理局三代的領導,由艾維朗至王錫基到現在區文浩,開放市場政策基本穩定一致,技術中立原則亦不變,雖然市場環境就?競爭當然會轉變,但監管者的介入甚少,難怪在區內電訊業監管者中評價一向很高。

政策因時度勢

  不過,隨?開放市場的不同階段,業界一些聲音指開放政策把利益傾斜向消費者方面,當局政策對此也有合理地作出調整及平衡,例如去年撤銷對本地固定線路電訊服務的強制性第二類互連及撤銷香港電話零售價格須事先批准的規定,逐步採取事後規管模式,亦反映政策執行考慮到市場變化,在消費者利益達到後,特意保障主要電訊商對本地基建長遠性繼續投資的意欲;另一方面,以一貫開放態度對待新技術應用如互聯網電話,就令香港市場能繼續創新。

  未來監管面對的挑戰,除了在日新月異的電訊市場外,還有因為數碼21政策下電訊及廣播監管架構將會統一;筆者完全認同及支持這方向,但其帶來的更複雜問題卻不可忽視,始終內容監管總是不討好的。

  在美國,FCC也是同時監管電訊及廣播的,而各界對米高鮑威爾的臨別評語中,他最為人詬病和令人負面印象最深刻的,反而是他高調處理一些「不良內容」的手法,這也是值得香港決策者參考的。


刊載於《信報》 200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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